建质[2008]91号文

建质[2008]91号文

ID:21752859

大小:32.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24

建质[2008]91号文_第1页
建质[2008]91号文_第2页
建质[2008]91号文_第3页
建质[2008]91号文_第4页
建质[2008]91号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质[2008]91号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建质[2008]9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

2、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3、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4、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

5、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

6、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

7、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

8、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