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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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银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摘要」我国分业经营的制度框架下,商业基金公司需要解决一系列悬而未决的问题:如何评价我国银行业与基金业的特殊关系;国外商业银行参与基金管理业务的发展状况及对我国的借鉴;商业银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国商业银行应采取何种方式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我国商业银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及其控制;由此所推动的我国相关立法修改和完善工作,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将制约我国银行参与基金业的步伐,同时也影响着我国基金业的发展。故本文拟对上述问题进行一些探讨,以求为决策和实务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可行性、控股公司  ;一、我国银行业与基金业的特殊关系  ;概况而言,我国的银行业与基金业之间实际上是既相互协作、又相互竞争、合则两利、离则两伤的特殊关系。  ;(一)银行业与基金业的竞争性  ;在决策部门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思路的指引下,我国基金业资产规模迅速膨胀。目前,我国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达到22家,管理着高达1230亿元的基金资产,基金初具规模。基金业的跳跃式增长对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存贷款业务)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储蓄存款可能大量分流到基金业,造成这一冲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从投资回报来看,投资基金的投资回报率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从而驱动大量存款向资金市场

3、转移。从成熟证券市场国家来看,证券投资基金年回报率一般在15%以上,大大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2001年开始推出的开放式基金又有赎回的优势,对居民储蓄存款的吸引力更大。  ;2、从可替代性分析,投资基金是目前替代银行存款的最佳投资工具。我国目前的投资渠道相对狭隘,只有储蓄、基金、股票、债券四种主要方式。从投资回报角度和风险角度权衡,从高至低的排序应是股票、基金、债券、储蓄,直接投资股票的高风险性使许多投资者望而却步,因而能够替代存款的投资方式主要是基金和债券。由于我券市场品种单一(以国债为主),市场规模有限,收益率也不高,与基金尤其是开放式基金的可赎回性、柜台交易和收益较高

4、的优点相比相形见绌。因此,基金投资方式成为储蓄之外居民投资者最青睐的投资方式,换言之,即基金投资方式是与银行存款最具竞争性的投资方式。  ;3、从市场前景分析,基金业的发展得到决策部门的大力扶持,我国的基金市场仍存在较大空间。在短短数年时间内,中国的基金业获得了跳跃式的增长,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达到22家,管理着超过1230亿元的基金资产,基金市场初具规模。但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基金市场无论从绝对资产规模还是相对总量的比例来说,都存在着较大差距。以美国为例,到2000年底,美国8000多只共同基金的资产规模达到近7万亿美元,占全部金产的比重达到22%,而同期

5、美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为6万亿美元,共同基金一举取代传统上一直处于统治地位的商业银行而成为美国市场上的最大金融中介。这说明中国基金业的发展空间相当可观,同时受我国经济总量持续高速增长、居民储蓄资金亟需有效分流、资本市场渐进开放和决策层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中国的基金业也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这些利好因素显然是已进入成熟成长期的银行业所难以比拟的。  ;(二)银行业与基金业的协作性  ;在我国,银行业与基金业不仅有业务竞争的一面,而且还有相互协作的另一面。二者之间的协作性或互补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商业银行可以成为基金的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的权利

6、和义务。  ;1997年国务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基金,应当委托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这一规定表明,商业银行是法定的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的法定业务,除此以外,其它任何和市场主体不得经营基金托管业务。法规的授权使商业银行获得了专营和稳定的基金托管业务收入来源,截至2002年10月10日,工、农、中、建、交五家商业银行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托管基金总规模998亿元,五家托管人从其托管的33家基金中共提取托管费近亿元,基金托管收入成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商业银行经基金管理人委托,可以办理开放

7、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也可以委托商业银行办理。  ;代办认购、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业务不是商业银行法定的强制性业务,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其它金融机构(如)办理。但是,商业银行众多的经营网点、良好的服务设施、优质的客户群体和稳健的经营风格,使其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上述业务,可以有效地实现基金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的“双赢互惠”:对基金管理公司来说,将繁重的认购、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业务交由条件优越的商业银行办理,能够有效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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