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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4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南海奋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学工字【2014】10号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南海奋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学院学工办:根据《赣南师范学院“南海奋进”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有关精神,现就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1、请各教学学院将本通知及时向全体学生公告,并组织师生学习《赣南师范学院“南海奋进”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严格把握条件,按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2、凡符合申请者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教学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赣南师范学院“南海奋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表)。3、各教学学院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并择优列序向学校推荐(无名额限制),推荐材料于5月1
2、0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学校“南海奋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5月中旬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奖励对象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举行颁奖仪式,发放奖学金。附件:1、赣南师范学院“南海奋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赣南师范学院“南海奋进”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学生工作部(处)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附件1:赣南师范学院“南海奋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照片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学院班级籍贯入学年份民族手机号码学制学习情况成绩班级排名:/(名次/总人数)同专业年级排名:/(名次/总人数)英语过级情况:计算机过级情况: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或学术成果情况日期奖项名称颁奖单位申请理由(200字)申
3、请人签名(手签):年月日推荐理由(100字)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年月日学院意见教学学院学工办主任签名:(学院公章)年月日评审委员会意见(学校公章)年月日注:1、学术论文应附论文复印件2、科技成果应附鉴定单位证明3、获重要表彰应附有关证明材料4、另附本人1寸照片2张附件2:赣南师范学院“南海奋进”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鼓励广大同学发奋学习,立志成才,我校中文80级校友肖志军在赣南师范学院捐资设立“南海奋进”奖学金,奖励我校在某一方面或领域的拔尖学生,为做好此奖学金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学金名称:“南海奋进”奖学金二、申报范围及条件:赣南师范学院全日制
4、在校本科学生或研究生,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南海奋进”奖学金:1.具有文艺或体育特长,多次在国家级文体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者;2.具有科学研究或文学写作特长,出版专著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者;3.专业优秀,获得国际级各类学科竞赛优胜奖励者;4.表现特别优异,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者;5.当年考取“985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者;6.未达以上条件,经学院综合评定特别优异者,该学院每年可择优推荐1名学生参评。三、评选程序及方法1.奖学金每年5月份评选一次。2.奖学金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班级推荐,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报所在学院审查。3.由各教学学院公示初选
5、名单,接受同学评议。通过评议的名单及材料送学生工作部(处)报学校审批。4.学校“南海奋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门评审会议进行评审,报学校审定。四、奖学金的管理及使用1.该项奖学金金额每年100000元,奖10名优秀学生,每人10000元。2.如当年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不够10名或没有,则将指标及奖金累计到下一年使用。3.奖学金获得者若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或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取消其荣誉,追回所得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六、本办法由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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