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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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1--1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典当行违法经营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2月9日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2月9日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六十四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2月9日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二十六条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典当行违反本办法

2、第二十六条第(一)、(二)、(五)项,第二十八条第(四)项或者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违法经营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的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生产服务业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49联系电话88127318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对日常多发的违法行为到来之前,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履行义务,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事中: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提出整改(责令

3、改正)措施,督促或帮助行政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防止违法后果的进一步扩大。事后:对已受到查处的行政相对人进行走访调查,督促、指导相对人改正违法行为,征求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并作出相应处理。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4、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1--2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典当行从事动产抵押业务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2月9日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2月9日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六十四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第8号令)第二十六条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二)动产抵押业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典当行违反本办

5、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五)项,第二十八条第(四)项或者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典当行从事动产抵押业务的行为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生产服务业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49联系电话88127318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对日常多发的违法行为到来之前,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履行义务,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事中: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提出整改(责令改正)措施,督

6、促或帮助行政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防止违法后果的进一步扩大。事后:对已受到查处的行政相对人进行走访调查,督促、指导相对人改正违法行为,征求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并作出相应处理。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

7、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1--3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典当行从事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2月9日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2月9日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六十四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2月9日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二十六条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五)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8、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五)项,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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