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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3
《石台县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石台县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1、核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关于印发石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石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石政〔2011〕25号)“第十九条规定,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及日常管理工作。”二、承办机构石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三、服务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四、申报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五、服务流程1、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按月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参保人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交村或社区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
2、理领取养老金手续。2、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通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村或社区办员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于每月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参保人员也可直接到乡镇所或县社保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3、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参保人员的年龄、缴费等情况,并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县居保中心。4、县居保中心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按有关规定进行疑似重复领取待遇数据比对,确认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后,为参保人员核定城乡居民养老
3、保险待遇,计算养老金领取金额。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县社保机构通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告知其原因。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县社保机构根据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等情况,通过信息系统按月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审批表》,送县财政部门申请资金。七、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566-60270572、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关于印发〈石台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发〔2014〕14号)“三、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
4、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办法由县财政局、人社局另行规定。”二、承办机构石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三、服务对象到达退休年龄的离任村干部四、经办流程核定:县居保中心经办机构根据补助核定结果,通过信息系统生成新增人员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审核表》发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对《审核表》进行审核后,将结果反馈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根据县委组织部审核结果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确认。发放:县居保中心定期通过信息系统生成《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支付审批表》,报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批表》反馈给经办机构,同时交当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足额划拨到指定账户。县居保中心将
5、发放人员支付明细清单传递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将支付金额划入领取人员银行存折,同时向经办机构传送支付回执,并于3个工作日内,向经办机构反馈资金支付情况明细。经办机构核对无误后,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对支付信息予以确认。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六、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566-60270573、医疗保险待遇核定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2.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池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
6、【2011】77号)。3.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池人社发【2016】27号)。二、承办机构县社保局三、服务对象参保人员四、申请条件住院治疗结束的参保人员五、申报材料1.转诊转院审批表;2.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3.费用清单;4.有效单据;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7.本人本市农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8.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六、服务流程1.参保人员向县医保中心医疗保险窗口提交相关材料;2.县医保中心医疗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核材料并打印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3.医疗复审、财务复审及审批;4.财务转账;5.办结并归档。七、办理时限承办人员对初
7、审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承办人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应补报的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已受理的业务20个工作日办结。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县社保局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职工医保待遇支付窗口电话:0566-60280054、工伤保险待遇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第二十七条职工以下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工伤医疗费;(二)残疾辅助器具费;(三)生活护理费;(四)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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