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629913
大小:510.00 KB
页数:59页
时间:2018-10-23
《货物采购国内公开招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货物采购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公路养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DZB-2017-WK-015)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招标代理: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04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4第三章合同条款16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及商务要求20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028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招标公告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委托,拟对“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公路养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
2、加投标。1.招标编号:XDZB-2017-WK-0151.1采购总预算:人民币103万元。1.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及采购预算序号货物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台)单项预算(万元)合预算(万元)总预算(万元)1沥青铣刨机四轮驱动1台85万元85万元103万2切割机螺旋式深度调节2台1万元2万元3动力站液压镐2台8万元16万元2.合格的投标人:2.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后果自负。2.2本项
3、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2.2.1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是制造商唯一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2.2.2投标的产品必须有三年以上的生产历史,并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2.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3.招标文件的发售:3.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具的资料:3.1.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人公章,下同)的复印件一份;3.1.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3.1.3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厂家对本项目
4、的唯一授权书。3.2发售时间、地点:3.2.1发售时间:2017年04月20日至2017年0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3.2.2发售地点: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3.3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1日13:30(北京时间)。28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
5、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5.开标地点: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6.本次招标信息刊登在: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hztb.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7.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8.特别提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
6、.cn)的注册。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招标机构名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镇海区镇骆东路388号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邮编:315200邮编:315000电话:0574-86285216电话:0574-89077719传真:0574-89077737联系人:朱工联系人:王静,唐佳萍第二章28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公路养护设备采购项目2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骆东路388号3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7、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联系人:唐佳萍联系电话:0574-89077719传真:0574-890777374项目预算(人民币):103万元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内容:序号货物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台)单项预算(万元)合预算(万元)总预算(万元)1沥青铣刨机四轮驱动1台85万元85万元103万2切割机螺旋式深度调节2台1万元2万元3动力站液压镐2台8万元16万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质保期:最终验收通过后12个月;6投标报价:项目现场完税价7澄清与修改: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
8、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1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