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政厅行政职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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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民政厅行政职权目录单位:省民政厅填报时间2010年9月15日序号权力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备注1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行政许可《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第八条:“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网站向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社会事务处2全省性社团及跨市性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行政许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

2、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办事大厅网站向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民间组织管理局3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行政许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国务院令251号)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3、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办事大厅网站向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民间组织管理局4基金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3月8日国务院令400号)第六条“办事大厅向社会长期公开不收费23行政许可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网站公开民间组织管理局5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办公厅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行政认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第412号令)第六十

4、七项“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由省级民政部门负责。网站向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辽宁省民政厅行政职权目录单位:省民政厅填报时间2010年9月15日序号权力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备注6革命烈士称号审核报批行政审批《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国发〔1980〕152号)第四条“革命烈士的批准机关:因战牺牲的,现役军人是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其他人员是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因公牺牲的,现役军人是军级以上政治机关,其他人员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

5、收费优抚处代省政府审核7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审核行政审批《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第五条“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网站向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区划地名处代省政府审核8乡(民族乡、镇)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行政审批《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6、”、第八条“各级民政部门分级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网站向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区划地名处代省政府审核9权限内行政区划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审核行政审批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第六条“网站向社会公开长期公开不收费区划地名处代省政府审核23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一)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办理。(二)国内外著名的或涉及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山脉、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三)边境地

7、区涉及国界线走向和海上涉及岛屿归属界线以及载入边界条约和议定书中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居民地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四)在科学考察中,对国际公有领域新的地理实体命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五)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在征得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批。(六)城镇街道名称,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审批。(七)其他地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审批程序。(八)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可以交地名机构或管理地名工作的单位承办,也可以交其他部门承办;其他部

8、门承办的,应征求地名机构或管理地名工作单位的意见。辽宁省民政厅行政职权目录单位:省民政厅填报时间2010年9月15日序号权力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备注10建立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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