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探索国有企业代理新问题的解决思路

有关探索国有企业代理新问题的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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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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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探索国有企业代理新问题的解决思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现代企业制度运行机制的实质是委托——代理制。因此探究国企的委托——代理关系及代理新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文章分析了国企代理新问题的成因,给出了如何解决国企代理新问题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委托——代理;代理新问题;激励约束机制    委托——代理制是伴随企业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而出现的一种资产经营方式,其本意是促成经营人才的人力资本和股东的实物资本的最佳结合,以求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发展和获取利润最大化。但委托人(所有者)和代理人(经营者)之间往往存在责、权、利等方面的矛盾和信

2、息的不对称,因此代理人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过程中可能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从而产生了“代理新问题”。一、我国国有企业代理新问题的成因  代理新问题是“两权分离”的现代公司制企业共有的特征,对于转制中的我国国有企业来说,代理新问题同样客观存在。而且国企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诸多导致代理新问题的体制性诱因,因此代理新问题尤为严重和复杂。国企效益欠佳、亏损面大,在很大程度上是代理新问题的存在所致。因此,分析和探究国企的代理新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委托——代理关系链过长。国企的委托——代理是沿着全民——中心政府——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经营者这样一个层

3、层委托、层层代理的关系链进行的。过长的委托——代理关系链必然导致信息传递的迟缓和失真,尤其是在各层代理人具有虚报和隐藏信息的动机时,初始委托人要获得真实的信息就更加困难。  2.委托——代理关系不规范。(1)产权界定不明晰。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应以明确界定产权为前提,但国企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不是一个人格化的利益主体,国企所有权是虚置于委托——代理关系链的各个层次之中的,因此国有资产经常被经营者当作无主资产任意支配,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2)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非市场化。传统的国企的委托——代理关系完全是依靠行政管理机制形成的,企业经理人员都具有政府官员的身份,对其奖

4、罚和评价都和行政绩效挂钩而非经营绩效,因此他们追求的都是行政目标而非资产收益最大化。承包制和股份制的推行打破了行政权威,经营者的任命有了董事会任命、投标中标任命、职代会选举任命等多种形式,但行政任命仍是目前任命经营者的最主要的形式。(3)中间代理人“角色冲突”。除初始委托人和最终代理人外,国企的委托——代理关系链的中间层次都既是上级代理人又是下级委托人。中间代理人不拥有剩余索取权,也不承担多少经营风险和责任,因此自然缺乏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激励约束经营者的动力,甚至可能和经营者合谋,共同对付上级委托人。  3.激励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国企经理人员的收入普遍较低,和

5、其个人才能、贡献及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很不相当,因此他们的个人价值无法通过成功经营企业得以实现;二是以往对国企经理人员的奖惩和评价都和行政绩效挂钩,近年来虽逐渐开始和经营绩效挂钩,但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还有待加强;三是现有的激励方式的长期激励效果较差。  4.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1)缺乏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国企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往往由一人兼任,董事会和经理层高度重合,这使得法人治理结构中至关重要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制衡关系无法形成。在这种状态下,公司内部人就易于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或雇员谋利而有损所有者的利益,因此国企的“内部人控制新问题”尤为严重。

6、(2)缺乏外部监督约束机制。目前,我国市场机制还不成熟,还无法有效发挥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约束功能,主要因为:一是非市场力量对企业经营行为还有一定的干预;二是国企中占最大比重的国有股不能流通;三是委托人难以从经理市场上获得有关代理人的足够信息,无法筛选代理人。  二、我国国有企业代理新问题的解决思路  为解决现代公司制企业的代理新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经济学家进行了种种探索。他们在探究方法上不尽相同,但实质是一样的,都致力于设计一套有效的代理人激励约束机制,旨在使受自我利益驱动的代理人能以委托人的利益目标为行为准则,使代理新问题最小化。我国

7、国有企业在经历了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和股份制试点等改革之后,已经进入到建立现代公司制企业制度阶段。因此国企应借鉴西方的代理人激励约束机制,设计适合于解决自身代理新问题的有效策略。  1.明晰国企产权,减少委托——代理层次。目前中心及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为设计新型有效的国企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营造了良好的外部体制环境。在此基础之上,应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能,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国企之间的关系,使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真正成为国有资产的代表,站在初始委托人的立场上,为各级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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