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治转出标准及制度(2012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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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航302医院ICU病房收入、转出标准及制度2012.2.17.ICU所有的病人转入和转出,必须由I⑶医师与病人本人或家属知情沟通,内容包括:病情、费用、预后、治疗方案等;二.转入ICU须掌握严格的指征,基本原则为:1.急性、可逆、己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ICU严密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死亡风险可能降低的患者。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4.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ICU的监护治疗中获得

2、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治范围。根据我院情况,暂制定标准具体如下:一、各种疾病导致生命征不稳定,客观指标:①脉搏或心率<50次/分,或彡160次/分;②呼吸彡35次/分伴SP02<80%-90%;③收缩压<80_90mmHg,或较平时下降彡30_40mmHg,或平均动脉压<60-65mmHg,或脉压差<20mmHg。二、各种中毒、创伤、电解质紊乱、酸碱失衡等导致休克者;三、各种疾病、创伤等需要有创呼吸机支持者;3、各种不明原因昏迷者。五、内科系统:1.上消化道出血伴生命征不稳定,治疗24小时后仍不平稳者;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或高渗性昏迷,伴生命体征不稳定;3.重症胰腺炎需有创

3、呼吸机支持;4.急性呼吸功能不全:临床有明显呼吸困难或紫绀的急性发作;R〉35次/分伴SP02<80%-90%者。5.慢性呼吸功能不全失代偿,需有创机械通气者;6.哮喘持续状态、癲痫持续状态,经抢救治疗后24小时仍不稳定;7.大面积脑梗塞、脑出血合并生命征不稳定者;8.煤气等中毒导致昏迷者,GCS<6分,或24小时未醒转者。9.顽固性心衰,需有创呼吸机支持者。10.急性心梗伴生命征不稳定,或频发恶性心律失常者。11.心肺复苏术后病情允许搬运者。六.外科系统:1.四级手术术后;80岁及以上高龄患者择期手术术后;2.脑出血,脑挫伤等颅脑损伤,GCS^6分同时伴有生命体征不稳定者。3.各种

4、严重复合伤和多发伤的病人;伴生命体征不稳定。4.各种复杂大型手术后的危重病人;5.围手术期心功能不全或有严重心律紊乱,急性肺功能不全,难以纠正的酸碱或电解质紊乱者;1.术中大出血,有缺氧表现者;六.实验室指标:血清Na+〈120mmol/l,Na+〉160mmol/l;血清钾〈2.5mmol/l,血气:Pa02<40-50mmHg;PH〈7.2,PH>7.7同时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意识障碍者;八、对于已经明确脑死亡者、各种重症传染病、以及衰竭的癌症晚期患者原则上不应列入综合ICU的收治指征。ICU病房收治程序1、重症患者需经ICU医师会诊后,对符合收治范围的病人,收入icu病房。2、

5、对轻症复合伤、无经济能力的患者,以及不能从ICU的监护治疗中获得益处的终末期患者,首诊医师不应建议入ICU病房。3、I⑶病房收入和转出的病人需由医护人员护送。5、具体收治程序:1)接收收治病人的通知时,询问是否需要呼吸机;2)护士做好床单位的准备,铺床、吸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呼吸机的管道连接、灭菌水、吸痰管、监护电极片、约束带以及其他抢救设备药品;3)连接心电监护电极,观察心电图的变化情况;连接脉搏血氧饱和度,观察脉搏波形和氧合情况;连接无创血压监测袖带,设定测量间隔时间;有创血压先观察动脉血回血情况是否通畅,冲净管路内的血液,进行压力测定的调零和校正,观察动脉压力的波形和数值;4

6、)入ICU后检查病人的生命体征一般状况,接呼吸机,观:呼吸机的工作状态和指标,观察胸部起伏情况并听诊两侧呼吸音是否存在和对称;5)全面评估呼吸、循环中枢神经、肾脏、胃肠道系统;6)观察皮肤受压部位有无损害;7)完成APACHEII评分和/或Glasgow昏迷评分(因中枢神经系疾病而昏迷的病人)ICU病房重症病人的管理1、病人收入I⑶病房后由I⑶病房医生具体负责管理。外伤和专业性很强的病人,经管的专科医生每天要到I⑶病房查房,与I⑶病房共同商讨处理意见,相互配合。2、涉及需会诊的病人,由ICU病房医生提出并组织完成,如涉及到多学科疑难危重病人院内扩大会诊,需报医务处,由医务处组织。3、

7、病情沟通由ICU病房医生告知病人家属,需与专科医生协调时,由I⑶医生与专科医生协调,如有困难,可报请医务处协调。经治专科医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去I⑶病房处理病情。5、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原科室治疗。原科室不应以“无床”、“节假日无经管医师”、“无名氏”等为由拖延转科。ICU病房转出标准病人在ICU治疗,主要是渡过危重阶段,但是危重阶段的长短因人而异:1.无意外事故的大手术后,经监护未发现异常生理功能改变者,一般在24-72小时转出;2.监护中发现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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