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权的聚光灯如何照射杨丽娟

知情权的聚光灯如何照射杨丽娟

ID:21562286

大小:55.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22

知情权的聚光灯如何照射杨丽娟  _第1页
知情权的聚光灯如何照射杨丽娟  _第2页
知情权的聚光灯如何照射杨丽娟  _第3页
知情权的聚光灯如何照射杨丽娟  _第4页
知情权的聚光灯如何照射杨丽娟  _第5页
资源描述:

《知情权的聚光灯如何照射杨丽娟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知情权的聚光灯如何照射杨丽娟关键词:知情权公众人物媒介假事件新闻道德[摘要]:本文对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杨丽娟诉南方周末侵害名誉权案的判决用语提出质疑。指出2007年有关“杨丽娟追星”的新闻炒作违反新闻专业道德,法院即使判决被告行为不构成侵权,也不应当颂扬其不合新闻道德的行为。  2007年春天,甘肃兰州一位迷恋歌星刘德华的女孩杨丽娟在父母陪同下到香港见刘,但未能实现进一步交往,她的父亲为此跳海自杀,内地和香港的媒体曾经广为报道。而事件余波一直延续到今。2008年,杨丽娟向法院状告《南方周末》2007年4月12日《你不会懂得我伤悲》一文侵犯她和她的父母名誉权。据新

2、近媒介报道:杨丽娟终审败诉,广州中院终审判决驳回她的诉求[1]。  我相信法院审理和判决是有根据的:文章不存在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当事人名誉的违法事实。由于未见判决书全文,我对法院基本思路不表异议:文章内容确实涉及杨家的隐私,但是这些隐私在当时已经与社会公众关注的社会事件发生了联系,而杨和她的家人也是在自己参与下而成为社会事件主角的,所以已经无权阻止媒体对于他们某些私事的报道。这场官司原告打不赢。  但是法院判词中的一些迹近画蛇添足的用语却使我愕然:杨丽娟及其父母多次主动联系、接受众多媒体采访,“均属自愿型公众人物,自然派生出公众知情权。”  好大的字眼!!  知

3、情权应当用在哪里?  现在这已经是常识:知情权的概念是“二战”时期美联社记者库柏提出来的,鉴于政府在战争中实行新闻控制造成民众的无知,呼吁政府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并建议将知情权列为宪法权利[2]。  在我国,最权威的阐述知情权的官方文件是胡锦涛总书记的十七大报告,原文是:“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3]  可见知情权是民众的一项民主权利、政治权利,其首要对象是社会的公共事务,是国家

4、和世界的大事,其目的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另外知情权也包括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种事项,例如消费者对于商品和服务的信息享有知情权。但是说到公民权利,总是一个严肃的问题,“知情权”不应当滥用到那些生活琐事上去。  我特地找到《南方周末》这篇《你不会懂得我伤悲》来看了一下,吃了一惊:在这家公认的中国“精英报纸”上,竟然还登过这样的无聊文字。  这篇发表于杨父蹈海悲剧发生半个月后的通讯,从写杨丽娟的皮鞋、指甲油、盒饭开始,写到杨丽娟的外公有7个孩子,杨丽娟的叔叔怎么因为与哥哥抢女友而杀死他的母亲(杨的祖母),杨丽娟的妈怎么讲究口红裙子皮鞋,怎么不满意她的“没钱没地位的”丈

5、夫(即杨丽娟的爸),怎么与杨父离婚后“跟过”几个男人到后来又走到了一起,杨丽娟小时候读书怎么帮人抄作业,怎么给老师写“情书”而辍学,如此种种,洋洋万言。  杨丽娟当初爱好刘德华和他的歌,与大陆许多年轻人一样,纯属生活琐事。但是竟然酿成了老父跳海的悲剧,公众确实想要知道悲剧的由来和其中的教训。但是这篇文章罗列的这些事项,要告诉人们什么呢?公布这些事有助于揭示这个事件的缘由吗?这算是“引导”公众真实了解和客观认识这个事件(判词中语)吗?  如果有人对我说,你对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有知情权,那么我宁可不要这种“知情权”,因为我没有时间和精力来负担这种“权利”。  何

6、谓传媒假事件  陈力丹和他的弟子在2007年4月写过一篇文章,把杨丽娟事件定为“典型的传媒假事件”。他们列举自2007年3月29日到4月6日,中国内地近三十家媒体发表了四十多篇杨丽娟追星的报道、文章(香港还有不少),在做了逐一分析后,提出这样论断:  “‘杨父因为女儿不能单独与刘德华见面而跳海自尽’的新闻最初能够引起传媒的关注,客观上说因为这是一个社会极端个案,而且刘德华是名人,具备一定的新闻价值。但此后传媒把杨丽娟母女的言行举止,每日行踪,甚至家乡生活状况、家族患有精神病史等各种琐碎的‘小道消息’都当成值得报道的新闻刊登在每天报纸的重要版面,就是恶俗的新闻炒作行

7、为,违背新闻专业主义精神。”  “新闻炒作产生的‘新闻’是一种‘垃圾信息’,新闻价值很小,甚至完全没有新闻价值,它会使得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不值得关注的事情上,而忽视了那些应该受到关注的新闻和群体。而新闻职业道德的要求之一便是:‘传媒应该更好地区别花边新闻与重要新闻,去关注那些影响了某一社会群体的生活,或全社会乃至全人类生活的事件上。’”[4]  《南方周末》的这篇文章发表于陈氏写作此文之后或之际,没有被统计在内。而我刚才列举的那些内容,我以为完全够格列入陈氏所说的“垃圾信息”。  看来广州中院这篇判决书的作者犯了一个逻辑错误,他们以为隐私(本案不涉及国家秘密

8、和商业秘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