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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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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人大保障房调研汇报人大保障房调研汇报尊敬的***主任,调研组各位领导: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略举措。这次省人大调研组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下面,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一、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XX至XX年,省上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建设任务26528套。截止XX年底我市实际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8285套,竣工15616套,累计完成投资42.83亿元,开工率106.62%,竣工率5
2、8.87%。今年,省上下达我市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9500套、基本建成8050套。我市目前已落实项目96个9898套。1-5月,全市保障性住房共完成投资7.22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54.39%o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6272套,开工率66.02%。基本建成7250套,基本建成率90.06%。XX年各地建设情况详见附表。用地落实情况。为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政策,我市单列住房保障用地,做到优先供应与应保尽保。一是编制年度供地计划。优先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所需的土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
3、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oXX年-XX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供地50.53公顷。其中,市区计划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2.29公顷。二是健全用地审核绿色通道。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涉及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及时组织材料报批,对材料齐全符合供地要求的,简化程序、加快办理。今年1-5月,全市实际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8.42公顷。市区XX年项目大部分已于去年完成供地,仅剩海西金属市场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正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三是加强用地供后监管。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掌握各地保障性住
4、房用地的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对未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限期完成开发。资金落实情况。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把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优先位置,确保国家金融财税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收入的2%-3%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今年1-4月,市本级财政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6085.49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计提13498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1469.49万元,市公共预算安排118万元,其他1000万元。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XX年以来共
5、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补助50438.44万元。其中,中央各类补助资金28945.9万元,省级各类补助资金21492.54万元。今年1-4月,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807.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06.55万元。三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采用BT模式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与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法人,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和运营工作,减轻地方财政压力。鼓励与支持各类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和自有资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职工宿舍楼,解决企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积极探索利用企业融资平台筹集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市城投公司正通过保障性住房用地抵押的方式,发
6、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四是贯彻落实税费政策。市地税局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税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涉税政策的指导,优惠政策的监督与落实。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理、归类,利用办税服务中心、地税网站和其他媒体的宣传优势,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成本。今年1-5月份全市落实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减免税收337.79万元。享受税收优惠的税种分别为:城镇土地使用税61.5万元,土地增值税192.89万元,印花税1
7、0.05万元,契税73.35万元。五是强化资金监管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对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开设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资金纳入专户统一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项目预算管理。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审查项目计划直至项目竣工决算,实施全过程财务管理与监督。对政府投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予以评审。投资计划下达后,以项目概算和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作为主管部门控制建设项目投资和拨款的重要依据。配租配售情况。公平分配是住房保障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群众关心的焦点。
8、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不仅重建设,更重分配。一是严格资产审查。制订出台了《关于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将家庭资产纳入保障性住房准入审查范围,建立了住建、民政、公安、社保、工商、税务、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联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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