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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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那么以后发生的摊销费用如预交的房租之类的款项应怎么入账,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如何处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答:会计方面,《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其应用指南中均未再出现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对此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准则及指南并未明确取消这两个科目(以及报表项目),而按应用指南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

2、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所以,如果另一种看法认为,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两个科目所核算的内容不严格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资产和负债定义,而实务中也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相关科目来核算原应由该两个科目来核算的内容,且更便于报表阅读者理解相关信息。如按照《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规定,待摊费用核算内容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购买印花税票和购买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应当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在执行新准则后,这些费用受益期限超过一年的,应该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超过一年的,对低值易耗品摊销通过设置“在库”、“在用

3、”和“摊销”等栏目进行明细核算;对预付的保险费和购买较大额的印花税票等可以一次摊销或者暂记为“预付账款”,预付的经营性租赁的租金就可以通过“预付账款”等科目核算;相应的对原制度规定通过预提费用核算的项目,符合负债定义的直接通过相关负债科目核算,如预提的借款利息通过“----------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应计利息”核算,预提的租金等用过“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对此,我们倾向于

4、赞同第二种观点。税务方面,《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收取多期房租收入的情况,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与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收入实现原则一致。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2009-5-1115:31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5、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两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明确表示允许待摊、预提。这样,就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产生了困惑。在权威部门没有作出说明、学术界又各抒己见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便自行设

6、法处理,其会计处理方法可谓五花八门。如:有的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有的企业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摊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或者“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也有的通过“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代替“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或者“其他应付款”等项目。----------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

7、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但是,这些方法是否符合新准则的要求呢?“两费”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在此,我们就自己的理解,浅析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一、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一)遵循资产负债观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淡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比如,“待摊费用”本质上是一种费用,属于无价值资产,是企业一经发生就已消耗的一项“沉没成本”,它没有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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