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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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1)关于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1)  据统计,2002年全国有乡镇政府39054个,村民委员会694515个。即使按照每个乡镇100多位吃“财政饭”的行政事业人员计算,全国也有400多万的乡镇干部。根据我们调查,目前乡镇干部包括中小学教师,每个乡镇在200——800名之间,按200名计算,全国则有800多万的乡镇干部。按人均年工资8000元计算,就需行政事业经费640亿元,而同期我国的农业税收入仅320亿元,远远不能满足维持现有乡镇机构和人员的正常支出需要,不得不依靠向农民收费来解决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需求。据有人估算,农业税

2、和向农民收取的各种费总额达到约2200亿元,相当于2002年全国农业总产值的8%,按2002年全国乡村总人口计算,农民人均负担元,也就是说,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将近10%被当作税费上缴了。造成农民负担沉重最直接的原因,是乡镇机构庞大,承担事权过多。从机构设置情况看,要求乡镇机构与县、市政府机构设置对口,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都要求设到乡镇,再加上“七站八所”都要在乡镇设置机构,而且每个机构都要求配备一定的编制,使得乡镇最基层政府成为了“五脏俱全”的机器,而这些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都要求乡镇从自己征收的各种税费中给予保证,上级政府通常不提供经费,乡镇政府只有依靠向农民收费

3、来维持自身的运转。从乡镇政府承担的事权看,要承担上级政府有关农村、农民政策的宣传和贯彻任务,要组织乡镇的治安、计划生育、中小学教育、乡村道路建设、农田水利维修、农业税及其“三提五统”的征管等。总之,凡是县级政府所具有的事权,乡镇政府都要分担。而事权范围的无限扩大,导致人员编制的膨胀和乡镇财力的紧张。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如果不对乡镇机构进行彻底改革,简化乡镇职能,农村税费改革就难以深化,减轻了的农民负担还会再度出现反弹。   为此,应把深化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转变职能,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治本之策。一是转变乡镇职能,简并乡镇事权。认真思考、研究乡镇

4、政府事权,不要管那些不该管、管不好也管不了的事情。要按照“市场能解决的,政府不干预;民间能负担的,政府不包办”的原则,明晰乡镇政府事权,主要管市场管不了且无法管的事情,从过去管农民、服务上级转到服务农民上来。并且要科学、准确地界定乡镇事业站所的职能,并进行调配整合,将其划分为履行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履行服务职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将后者完全推向市场。二是弱化乡镇政府的政权职能,把它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建议在各地找若干县的乡镇试点改革。乡镇所履行的事权仅是县级政府事权的延伸,而不是单独作为一级政府发挥作用。在经费核算上,由县级政府编制综合预算,对乡镇经费实行“

5、收支两条线”管理。安徽阜阳市实行“乡财县管”,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三是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对乡镇机构中的分流人员,各地根据实际,通过“转、变、退、送”等多种形式加以解决。“转”是让有一技之长的“七站八所”工作人员领头办企业,或搞科研示范,政府保留身份、工资并予以资金或政策支持:“变”是将乡镇涉农部门转变为经济服务组织,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更直接的服务:“退”是对到一定退休年龄的乡镇干部一律办离退休手续:“送”是将分流干部送出学习深造,学成后自动与单位脱钩。四是乡镇机构设置采取简并和兼职相结合。既然乡镇是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就不能再设人大、政协,对保留的党委和政府采取兼职

6、的方式,尽可能少配备专职干部,书记和乡长可以一人兼任,副书记和副乡长可以兼分管工作的干事,有些工作比较繁杂、事务较多,可以再配备2——3名干事,如计划生育、农技推广和乡镇经费管理等。只有少设机构,多设兼职,才能简并机构,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从根本上堵住农民负担反弹的口子。     五、农村公共产品短缺是当前农村税费改革中遇到的一个突出矛盾  过去农村公共产品是依靠农民自身的积累和基层政权的少量投入供应的,而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刚刚解决温饱问题,不可能有多余的积累投向农村公共产品,乡村基层政权的经费主要解决“人吃马喂”问题,况且依靠农民自身的积累或者乡村基层政权向农民收费

7、解决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违背了“公共产品”的特性,把本属政府的事情转嫁到广大农民身上,无论从经济学理论还是从道义上都是说不过去的。  过去农村公共产品供应,主要限于向农民提供中小学义务教育,还有少量用于农村道路维修、农田水利设施、农村治安、农业科技推广等方面。但是即使为数很少的公共产品供应也主要是通过向农民收费和摊派完成的。近几年,国家通过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靠扩大国债发行,增加了农村电网改造、公路建设、广播电视转播等方面的投入,如“村村通电视”、“村村通公路”等确实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公共产品极度短缺的现状。但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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