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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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科技大学文件河科大人〔2015〕30号签发人:雷 方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学院、有关单位:《河南科技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暂行办法》已经2015年6月1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南科技大学 2015年6月25日-3-河南科技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暂行办法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做好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确保博士后培养质量,进一步促进我校博士后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已获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科,研

2、究方向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学科一致,具有协助指导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能力的专家学者,需招收博士后的,经个人申请、流动站审核、学校审批,可取得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二、申请博士后合作导师基本条件1、在职在岗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有明确的科研方向;2、近3年主持过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学科课题总经费不少于15万元,人文社会学科课题总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重大横向课题(自然科学学科课题总经费不少于45万元,人文社会学科课题总经费不少于15万元);3、原则上当年申报博士后合作导师年龄不超过58周岁。三、申报程序

3、符合条件且本人愿意担任合作导师的人员,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并提交财务处审核可支配科研经费,之后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博管办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后报博管会审议,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3-四、对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可以招收项目博士后的项目主持人,自动获得项目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五、已经取得外校(单位)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外校(单位)人员,申请挂靠我校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的,需办理兼职教师手续,并经科研流动站审核同意,报学校审批。六、合作导师待遇1

4、、合作导师任期4年,任期满后需再次申报。连续2个任期未招收博士后的合作导师不得申报连任。2、获得合作导师资格者在任期内可以招收计划内博士后和企业博士后。3、合作导师每招收一名计划内博士后每年核拨3800个人时数工作量津贴。每招收一名企业博士后按企业转入经费的实际额度拨付工作报酬。七、每两年遴选一次博士后合作导师,具体时间由校博管办另行通知。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河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2015年6月26日印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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