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472842
大小:62.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22
《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4号)和《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浙学助[2010]1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
2、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条件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五、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当年的评审工作通知)。第三章
3、评审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第六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七条评审程序一、在当年教育厅划分给我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后,学生处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综合平衡后,将评选名额下达至各学院,各学院在限额内进行等额评审。各学院如根据评审条件未评足名额,不足的名额由学生处统一调配。二、根据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表)。三.各学院对
4、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作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四、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各学院申报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提出学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学校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作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第四章奖学金表彰、发放与管理第八条 学校每年十一月公布
5、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奖励获奖同学,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将所填《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第九条学校在国家奖学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将国家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如发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有严重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厅,申请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国家奖学金。第十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第十一条学校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五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
6、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入学时间专业学制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学习情况成绩排名:/(名次/总人数)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如是,排名:/(名次/总人数)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日期奖项名称颁奖单位申请理由(200字)申请人签名(手签):年月日学校:院系:学号:推荐理由(100字)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年月日院(系)意见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院系公章)年月日学校意见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
7、得国家奖学金。(学校公章)年月日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