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起诉自由裁量之现实反思与路径选择

我国不起诉自由裁量之现实反思与路径选择

ID:21445211

大小:62.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0-22

我国不起诉自由裁量之现实反思与路径选择_第1页
我国不起诉自由裁量之现实反思与路径选择_第2页
我国不起诉自由裁量之现实反思与路径选择_第3页
我国不起诉自由裁量之现实反思与路径选择_第4页
我国不起诉自由裁量之现实反思与路径选择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不起诉自由裁量之现实反思与路径选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我国不起诉自由裁量之现实反思与路径选择[]反思中国不起诉裁量的发展历程,我国不起诉裁量权必须实现三个层面的转化和超越,即在立论点上,实现刑罚价值与司法效率价值等的沟通;在实践论上,实现不起诉裁量保障与不起诉载量权制约的有机统一;在关联性上,实现不同国家不起诉裁量制度之间的交流与对话。  [关键词]检察机关;不起诉权;自由裁量权;反思  []DF6 []A []1672-7320(2009)05-0624-04    一、不起诉自由裁量权之法理探究    不起诉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或者自侦部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进

2、行审查后,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终止刑事诉讼的条件,不应或不必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交付审判机关进行审判的一种处置权(第72页)。不起诉自由裁量权是我国现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特定裁量权类型。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是指当某一具体案件已经具备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的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法定条件时,检察官可

3、以根据自己对该法律条款认识以及对案件事实本身的判断,享有选择起诉或不起诉的权力。    (一)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权力本质探究  “本质”是我们考察和分析一切社会现象的前提,在不起诉自由裁量权问题上也是如此。从中外学者的论述来看,权力意味着被社会承认、接受和服从的强制力。权力的特征是“能够”,即有能力以自己的“强制力”作为或不作为(第67页)。在近代,受自由主义、个人本位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传统宪政理念强调加强公民个人权利保障,严格监督国家公权力的行使。但是,自从人类进人现代社会以后,随着社会事务增加以及社会问题复杂化,客观上要求

4、扩大和强化国家公权力职能。自由裁量权正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设计的。为了使国家公权力主体能够审时度势、权衡轻重,不至于在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面前束手无策,错过时机,法律、法规必须赋予国家公权力主体在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从而灵活果断地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公共利益,维持公共秩序,提高国家公权力效率,满足社会需要,实现国家权能。  不起诉自由裁量权本质上属于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范畴。具体来说,检察机关不起诉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律、法规赋予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权过程中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自行分析、评价

5、起诉行为的适用条件,自行选择是否作出起诉决定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既可能表现为提起公诉,也可能表现为决定不起诉。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前提条件是案件已经完全具备提起公诉的法定条件,而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对具备起诉法定条件的案件的一种例外处理方式(第72页)。由于司法实践中,各具体案件具有其特殊性、复杂性,尤其是在不同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因素也存在千差万别,为了保障公诉权的有效行使,必须赋予检察机关一定范围的不起诉裁量权,保障检察机关能够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享有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权力。    (二)不起诉自

6、由裁量权的价值探究  我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享有不起诉裁量权有其深层的价值原因,它是我国社会价值领域总价值权衡的必然要求。事实证明,不起诉制度在保护人权,减少讼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教育和感化犯罪嫌疑人,减少消极因素,缓解社会冲突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不起诉裁量权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证。过去一段时间,我们过于强调法律的威慑力,甚至不惜以牺牲一部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但根据现代刑法理论,刑罚的目的已经由传统的报复转向现代的预防与惩处相统一,它要求刑罚在惩处犯罪时必须重视人权保障。对于公诉权的行使而言,

7、检察机关在考虑是否就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提起诉讼时,“应重点考虑对犯罪人不科刑是否能够明显有利于其复归社会,另外也要把重点放在即使不科刑,是否能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即从执行刑事政策的精神去决定问题”(第117页)。因此,尽管我们强调“有法必依”,但如果不分犯罪情节,要求对触犯刑法的行为一律起诉,剥夺[]反思中国不起诉裁量的发展历程,我国不起诉裁量权必须实现三个层面的转化和超越,即在立论点上,实现刑罚价值与司法效率价值等的沟通;在实践论上,实现不起诉裁量保障与不起诉载量权制约的有机统一;在关联性上,实现不同国家不起诉裁量制

8、度之间的交流与对话。  [关键词]检察机关;不起诉权;自由裁量权;反思  []DF6 []A []1672-7320(2009)05-0624-04    一、不起诉自由裁量权之法理探究    不起诉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或者自侦部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