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行政复议证明标准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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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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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析行政复议证明标准的原理:行政处理活动中的证明标准、行政复议活动中的证明标准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证明标准具有同一性。行政复议证明标准具有合理性、哲学基础和经济学基础。行政复议活动中的证明标准因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不同而不同,即行政复议分别采用“清楚而有说服力”的证明标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和“优势”的证明标准。  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区别修订    证明标准的同一性分析    行政处理活动、行政复议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的证明标准是同一的即同质的。在最初的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处理公共行政事务而做出行政行为的时候

2、,其采用的证明标准的质量决定了行政复议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中证明标准的质量。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机关对引发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来决定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的时候,它们为查明事实所进行的证明活动同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前进行的证明活动没有质的区别,都是依托证据来判断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是否越权或者滥权。  基于行政处理活动、行政复议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的前后一致性和所做出决定的公信力,行政处理活动、行政复议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的证明标准应当是同一的。所以,理解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证明标准就等于理解行政处理活动和行政复议活动中的

3、证明标准。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和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比较的角度,本文更多的从行政诉讼的角度来理解行政复议中的证明标准。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设置的哲学基础    行政诉讼活动的核心是查明已发生的事实,分清是非,采用适用的法律。因此诉讼活动的基础是查明已发生的事实。但争议发生的时候,事实的发生时间早已过去;所有查明真相的活动都是对过去发生的事情进行复原,因为不可能预见到事实的发生从而通知执法人员在旁参观见证,尤其是刑事案件的事实的发生。所以,对于所有发生的诉讼争议(无论是刑事争议、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都是对过去事实

4、的认定。那么,执法人员怎么认定过去发生了什么呢?通过事实发生时对外界造成的影响和留下的痕迹进行判断事实的发生方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之所以人们可以认识到一个事实的发生是因为发生的事实是客观的、是不受人们意识所制约的;“存在决定意识”,正是因为事实的客观存在才使人们认识发生的事实,如果没有发生事实就没有人们对事实的认识,如果没有存在发生的客观事实而有对事实的认识那么这种对事实的认识只能是臆想。客观的事实在任何时候总是第一位的,这是整个人类认识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所有诉讼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当事实发生的时候总会对外部世界(外部

5、环境)形成影响和留下痕迹,人们通过对这种影响和痕迹的收集、鉴定、推理和判断来认知已经发生的事实,来拼凑发生的事实的真相。这种认知事实的方式的成功率受到科学技术、工作方式(譬如如何收集证据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人们不可能总是百分之百的正确认知事实,所以对于诉讼活动的证明标准不应当是百分之百证明标准,即现在的诉讼法所要求的“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是不现实的和没有理性基础的。人们可以把“客观真实”当作诉讼证明活动的终极目标(即执法人员永远的追求)但不是每一个案件的证明标准;在案件认知事实中所要实现的证明标准是低于“客观真实”的证

6、明标准的,人们把这种证明标准称为“法律真实”。“法律真实”是以人们的主观形式表现出来的案件的“客观真实”,但是这种以主观形式表现出来的“客观真实”不等于绝对的“客观真实”。基于不同的诉讼活动的性质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法律真实”具有不同的证明标准。  “法律真实”是一种以主观形式表现出来的对案件发生的客观事实的认知,那么这种主观的认知方式就具有不稳定性,采用这种主观的认知方式查明事实真相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其中的一些因素是不可预测不可防范的因素,对于此类因素只能自求多福没有方法避免。但是另外可以影响到主观认知过程的

7、一些因素属于稳定的因素,这些因素的水平越高则查明的事实真相(即“法律真实”)越接近“客观真实”,所以应该发展这些因素的水准来提升案件事实认知的可信性和公信性。通俗地表述,即在一个主观的认知过程中,通过对一些具有稳定性因素的改进来提升主观认知的质量。在这些具有稳定性的因素里面,科学技术水准的提高在功能上可以体现在使用科技手段促进案件争议事实真相的发现;执法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可以保障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道德品质以此促进案件事实真相的可信性和公信力;证据取舍规则的功能在于把执法人员的内在对证据进行取舍的思维方式、取舍理由透明化公开

8、化,使一般民众可以复制执法人员的思维过程和验证执法人员的证据取舍的结论,从而提升认定的案件事实真相的可信性和公信力;同时可以社会公众对此证据取舍规则的实践博弈来改进证据取舍规则的内容,避免“在同一规则下不同的执法人员对同一类案件得出不同的结论”的现象。设置证据取舍规则实质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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