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369715
大小:26.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0-21
《《白梅无价》阅读理解及答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白梅无价》阅读理解及答案 《白梅无价》 ①当代大画家李苦禅撒手人寰驾鹤西游的时候,我的老师许麟庐正在山东旅行。许老听到噩耗,立即登车,直奔北京。到了苦禅灵堂,满头白发的老人,长跪不起,恸哭不止。他和苦老,同是齐白石大师的弟子,手足之情,比一奶同胞还亲。师兄师弟,年轻时在白石先生左右,一个是左膀,一个是右臂。贫困的时候,他们一个烧饼掰作两半儿充饥。艺术上更是志趣相投,画画儿画疯了的时候,两个人一夜之间画一刀纸,一百张,酣畅淋漓。这会儿苦禅一去不归,许老恨不能跟随而去。那哭声,真是撕心裂肺,好几个年轻人才把他从
2、灵前拉起来。透过老人迸溅的泪花,我能感受到两位画家半生坎坷、相濡以沫的深厚情感,感受到这种渗透着深深文化气息的友谊是何其珍贵。 ②第二天,许老到我家来,进门就说:“静霆啊,苦禅兄走了啊……”接着又嚎啕起来,这回是在“家”里哭,而且当着我和我妻子的面儿。许老失去了大师兄,那种绝望的悲伤,那种真情的倾泻,让我永生永世都忘不掉。 ③那天,妻子做了老师爱吃的饼,弄了几样好菜,还有好酒,可老师吃不下饭去,看许老骨瘦形销的样子,我们执意请他休息一会儿,睡个午觉。谁知,许老刚躺下,又爬起来,大叫“拿宣纸来”。我那时经济不大宽
3、裕,哪里有好宣纸存用?翻箱倒柜,才找到两张质量低劣的四尺宣纸,两只破毛笔。许老捉了笔就在四尺宣纸上横扫。他哪里是在作画,简直是要划破阴阳之界。他笔笔中锋,含泪挥笔画梅花。只听见宣纸沙沙地响,力透纸背,情透纸背。毛笔直冲斜行,犹如剑器在许老手中挥舞。他把痛悼师兄之情,倾洒在纸上,朵朵梅花都是泪!老师画枝干的时候,一言未发,该点蕊了,说了四个字“泥里拔钉”。梅蕊虽“拔”了出来,可他却无法从情感中自拔。 ④这张四尺宣纸上的白梅花,干湿浓淡,墨色淋漓,疏影横斜,笔意纵横。笔墨狂放霸气,不仅世间难得如此珍品,就连许老自己也
4、绝对不可能再画出第二张。就像人不可能诞生两次一样,这幅佳作不能克隆,不可重复,甚至不能临摹。那个年代,那个下午,许老那种横扫千军的运笔速度,那种大悲大恸之后,寻觅到的恣意渲泻情感的方式,也绝对没有第二回。 ⑤那天,许老收了笔,兀自对着那张白梅看了好半天。我大气也不敢出。心里痒,想要这幅画儿,可是不敢说。沉吟半晌,许老说:“带上,到我家盖上章子,给你了。”我张着嘴喘气,不知道说什么好。 ⑥白梅,已经成为我的传家之宝。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和妻子才会小心翼翼地把这张画儿展开,来一番精神享受。我不敢拿到裱画店里去裱
5、褙,怕裱坏了。仔细想想,许老的这幅画昭示了一个道理:在中国画界,松竹兰梅笔情墨意,难免重复,可至珍至宝的神品,不是百无聊赖时的遣兴,也不是文人的笔墨游戏,而是在笔端凝注了浓烈的情感,集人生和艺术的体验,在某个特别的时间创作的东西。正因为如此,神在,许老的白梅在。开卷总有一股真气扑面,那种感觉,常常是唯见神采不见梅花。那些神来之笔,甚至画家自己也始料不及。 ⑦我记得白石老人曾赠给许老一幅画,上面题了一行字,大意是:是许姓好子孙,当宝之。许老没有在这幅白梅上题这些字,可我会珍藏好的。因为,白梅无价。 (有删改)
6、 1.本文主要用五个场景来写人叙事,请依次概括前四个场景。(每个场景用5个字回答) 场景一:___________场景二:___________ 场景三:___________场景四:___________ 场景五:深夜赏白梅 2.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为什么作者认为“白梅无价”。 答: 3.本文的描写和议论都饱含感情,请以第3段的相关内容为例,作简要赏析。(不超过150字) 201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语文试题 [参考答案] 1.场景一:灵堂哭苦老场景二:家中哭苦老场景三:挥笔
7、画梅花场景四:白梅赠爱徒 2.示例:因为“白梅”这幅画是许老痛悼师兄的宣泄情感之作,是他与师兄之间深厚情谊的见证;是许老集人生和艺术的体验,创作出的独一无二的、具有极高艺术价值的珍品。所以,作者认为“白梅无价”。 3.示例一:第③段描写了许老在“我”家作画的过程,用“捉”“横扫”“挥舞”的动作描写,写出了许老作画时恣意挥洒的样子;用“可他却无法从情感中自拔”的议论,表达了许老作完画仍沉浸在悲痛之中的状态令“我”既感动又担忧的复杂感情。这些描写和议论都饱含感情,表现了两位画家之间的深厚友情,感人至深。 示例二:
8、本文寓丰富的情感与描写和议论中。第③段用“刚躺下,又爬起来,大叫‘拿宣纸来’”的动作和语言描写,表现了许老想通过作画来悼念师兄的急切心情;用“他哪里是在作画,简直是要划破阴阳之界”的议论,点出许老作画时笔笔着力、悲痛万分的状态带给“我”的震撼。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