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ID:21367297

大小:44.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0-21

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_第1页
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_第2页
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_第3页
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_第4页
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加快旧城区改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等相关规定,江汉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已列入2016年武汉市“三旧”(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房屋征收计划(武政办〔2016〕2号)、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江发改文〔2016〕4号),于2016年4月11日取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规划意见。为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该项目房

2、屋征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征收补偿安置相关规定,现将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二)征收范围:南至中山大道,北至民主一街,东至前进四路,西至前进二路(详见房屋征收红线图)(三)房屋征收部门:武汉市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武汉市崇安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五)征收签约期限: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六)征收范围内房屋摸底调查概况1、被征收户数3316户;132、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9.66万平方米(具体数据均以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户数和实际面积

3、为准)。二、房屋征收补偿依据的法律法规(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二)《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380号)(三)《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三、被征收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积认定办法被征收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房屋性质、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积等,以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未记载或者记载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

4、准。四、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投票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协商方式以征求意见表的形式进行,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征求意见表交由房屋征收部门统计、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三分之二以上的被征收人选择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为协商选定,由房屋征收部门公布协商选定结果。13被征收人在七个工作日内协商不成,采取投票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人数应当不少于被征收人总数的三分之二,半数以上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选择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为投票确定。采取投票、摇号等方式

5、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应当公开进行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确定结果。五、评估时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依法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评估结果公告或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市级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六、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对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提供以下两

6、种补偿方式:一、货币补偿方式;二、产权调换方式。被征收人按有关规定和条件可选其中一种补偿方式。征收公有住宅房屋,公有房屋承租人符合房改条件的,可先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进行房改,房改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给予相应补偿安置。(一)货币补偿方式13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总额。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补偿总额=房屋补偿费+按期签约搬迁奖励费+签约期内签约的住宅房屋购房奖励费+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助费+其他补偿(补助)费1、房屋补偿费:房屋补偿费=被征收房屋证载

7、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评估综合单价2、按期签约搬迁奖励费:为鼓励被征收人签约搬迁,对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予以奖励。凡在征收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60天(含60天)内签约,被征收房屋按奖励金额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计算,签约奖励金额不足4万元的补足4万元,奖励金额超过4万元的按房屋证载建筑面积计算金额给予奖励;凡在61—120天(含120天)内签约,被征收房屋按奖励金额每平方米700元标准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