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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4
《中山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山医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引导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学生必须自觉地接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力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接受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的教育,接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能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和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
2、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实行量化考核和“奖加罚扣”的原则。第四条测评总分由专业素质测评和非专业素质测评两个单项分构成,分别占成绩的80%和20%,每个单项都以100分计。其中非专业测评包括基础分(60分)、奖分(40分)和扣分,各部分所占比例和记分方法见下表:总 表项目权重系数考核内容基础分加分和扣分计算公式专业素质80%学业考核加权分加权分——本人学业加权分-------------------×100×80%年级最高学业加权分非专业素质20%政治品质、学习态度、法纪观念、集体观念、社会公德、社会工作、文体活
3、动等60分按测评办法奖分和扣分标准本人奖分-扣分(60+----------×100×40%)×20%年级最高奖分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学生排名的依据,是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国家奖学金”、各种捐赠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学生在校成绩的综合体现。第二章专业素质测评第六条医学生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能,善于总结和创新。专业素质测评按教务部门加权分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见总表)。第三章非专业素质测评第七条6为适应医学教育模式的转变,医学生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还需要积极参加各项素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和
4、拓展自身的综合素质。非专业素质测评表现分由基础分(60分)、奖分(40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非专业素质测评奖分、扣分的内容和标准如下:(一)政治品质1.凡在学校受到公开表彰者,国家级奖10分,省(部)级奖8分,市级奖7分,校级奖6分,校区(院)级奖5分,系级(年级)奖4分。2.凡学校、校区(学院)和系(年级)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党团活动,无故旷课或缺席者一学时扣1分,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0.5分。3.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纪处分和学校、校区(学院)、系(年级)的通报批评者,按如下扣分:留校察看扣60分,记过扣40分,严重警告扣30分,警告扣20分;校级通报批评扣15分。
5、院系年级通报批评扣10分。4.凡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在网上发布非法的或不负责任的信息,造成不良后果,受到校纪处分或通报批评者,按(一)项3款扣分。(二)学术(学习)和科研成果1.凡在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学术刊物(有CN或ISSN登记号)、SCI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相应奖12分、10分、8分,第二作者、第三作者依次递减2分。如果被SCI收录期刊,则在原加分基础上最高再加3分。2.学术成果(包括:科学实验,科技制作,社会科学论文等)加分细则:表彰级别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等级一二三鼓励奖一二三鼓励奖一二三鼓励奖第一作者121086108648642第二作者依次递减2
6、分第三作者同一项学术成果获得多个奖项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分计分;同一项学术成果,只能在发表论文分或获得奖励分二者中计分一次,不能累计。3、学术论文、学术成果上限20分。4、学术论文、学术成果发表(获奖)的时间必须在综合测评相应年度内。(三)学习态度1.凡考试违纪者,视学校处分等级按(一)项3款扣分。2.凡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者,按(一)项2款扣分。3.凡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正常教学程序,被教务部门(“6任课老师或相关教学部门)通报并查证属实者,一次扣5分。党员、学生干部加倍扣分。(四)法纪观念1.凡未经学校校保卫处和系(年级)同意,私自在寝室留宿外人者,一次扣6分,知
7、情不报的宿舍,舍长扣3分。2.违反学生宿舍安全用电规定者,发现一次扣3分。3.凡不遵守课室、食堂、礼堂、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2分。4.凡故意损坏公物,除按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按(一)项3款处理。5.凡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5分;包庇同学违纪情况者,一次扣3分。(五)集体观念1.经系(年级)备案或推荐,代表学校、院系、班级积极参加省市、学校、校区(学院)等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或活动,每次奖1分(不能与获奖奖分累加),获得个人或集体奖励者,按下表奖分:级别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校区(院)级级(年级)等级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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