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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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拟法庭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5、将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不得接听6、衣着庄重整洁,除特殊情况外,应摘下墨镜、脱帽7、审判人员入庭、退庭及宣判时应当起立8、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人员和值庭法警有权制止。不听制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予以训诫,责令退

2、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审判长:谢谢书记员,全体座下。审判长: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原告:我叫吴天海,男,34岁,汉族,1969年5月11日出生,滨江市宏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员,住滨海区1栋15号。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原告代理人:我叫×××,滨江市里尔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

3、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被告:我叫马国栋,男,35岁,汉族,1968年1月2日出生,滨江市宏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理、法人代表,住香榭大道8号。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被告代理人:我叫××,滨江市查尔斯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审判长:由第三人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审判长:经过审查,上述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及委托权限与庭审前办理的手续一致,当事人之间未提出异议,出庭资格有效,准许参加诉讼,现在开庭。(敲法槌)。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4、讼法》第40条第1款、第120条的规定,滨江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天海与被告宏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46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在开庭过程中得知需要回避事项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并且向法庭说

5、明正当理由。审判长:原告,对于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请求?原告:不申请。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不申请。审判长:之前本院的立案流程机构已经向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须知,须知中已经载明了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必须履行的诉讼义务。对此,原告方是否已经明确?原告和代理人:明确审判长:被告是否已经明确?被告和代理人:明确二、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庭审分四个阶段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评议与宣判。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应当说明理由。首先由原告陈述事实、诉讼请求及理由。原告代理人:诉讼请求:1.解除吴天海与滨江市宏

6、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屋预售合同。2.依法判决被告按合同约定退还购房款80万元,支付购房款利息20万元以及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滨江市宏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0年9月8日,原告在女友陪同下与被告签订标的为18号公寓的房屋预售合同,合同号为00108。合同约定购买18号公寓,价款总额为100万元,以首付定金20万元和后期付款80万元的方式,先后分两次付清房款。被告于2002年3月之前交付房屋。如果逾期不能交付,被告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现被告已在合同逾期1年后仍未交付房屋,其间原告多次向被告询问而被告均未给予合理答复,此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造成了原告

7、生活的不便及利益的损失。《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原告认为,被告的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直接造成了原告较大的损失,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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