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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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知识》一、煤矿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概念及分类(一)事故事故,对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描述。所谓事故就是在进行有目的的行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违背人们意愿的事情或现象。事故包含人身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损失。这两个结果是构成事故的要素,没有这两个要素的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事故,现在有些提法比如“瓦斯超限就是事故”,这可以是严格管理的提法,但不是法律概念。(二)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三)事故概念的法律沿革199

2、1年实施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1991令75号)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规定为: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该规定2007年废止。2002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到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但对什么是事故没有法律定义。2007年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提出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这是目前执行的法律意义上的事故概念。2008年实施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指出煤矿生产安全事

3、故,是指各类煤矿(包括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这个是目前执行的法律意义上的煤矿事故概念。(四)国家监管层面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概念的认定1、对生产经营主体的认定,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规定,《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入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既包括合法的基本单元,也包括非法的基本单元。所以经过批准的取得合法手续的煤矿发生的生产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未取得合法手续的煤矿发

4、生的生产事故也属于生产安全事故。例如有些手续不全非法建设生产的矿井发生的事故。2、对生产经营行为和场所的认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因此界定事故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标准就在于事故是否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发生在生产直接相关的场所,如果事故不是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者不是发生在生产相关场所,那么该事故一定不是生产安全事故。例如如果矿方让工人拆卸设备,或者进行生产场所施工,发生事故就是生产事故,但是工人自行盗窃拆取设备发生事故就不是生产事故。职工虽然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但不是

5、在本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发生的事故不属于本企业事故,例如赴别的企业学习设备操作等情况下发生的事故。职工在非上班时间在职工宿舍发生死亡就不是安全生产事故,但是如果在绞车房上班期间死亡就要作为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在煤矿事故中,生产场所指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此场所以外的地方都不是煤矿事故。3、对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对于人身伤亡的认定,重伤人员依据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死亡人员依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尸体检验报告进行确定,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含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善后处理费

6、用,含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赔偿费用;财产损失价值,含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五)事故的分类和分级按照生产特点分为八类,依据1995年实施的《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1、顶板:指冒顶、片邦、顶板掉矸、顶板支护垮倒、冲击地压、露天煤矿边坡滑移垮塌等。底板事故视为顶板事故。2、瓦斯:指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中毒、窒息。3、机电:指机电设备(设施)导致的事故。包括运输设备在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事故。4、运输:指运输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发生的事故。5、放炮:指放炮崩人、触响瞎炮造成的事故。

7、6、火灾:指煤与矸石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造成的事故(煤层自燃未见明火逸出有害气体中毒算为瓦斯事故)。7、水害:指地表水、老空水、地质水、工业用水造成的事故及透黄泥、流沙导致的事故。8、其它事故:以上七类以外的事故。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分四级,依据2007年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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