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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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20100429(颁布时间)20100601(实施时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文号)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3年3月21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3年4月7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2010年2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10年3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2、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城镇市容管理第三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2月7日通过,2010年3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4月29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整洁、优美的城镇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国务院《城

3、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农场场部所在地、边境口岸等规划建成区内的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三条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目标和分区管理责任制。第四条 自治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第五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4、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从事环境卫生服务业。第六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环保、工商、公安、卫生、交通运输、旅游、文化、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服务工作。第七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

5、技术,提高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第八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对在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有权对损坏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第二章 城镇市容管理第九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参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制定本地的城镇容貌标准。城镇中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体现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第十条 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城镇雕塑、公用设施等应当与城镇环

6、境相协调,突出民族特色,并保持整洁、美观、完好。不得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上乱搭、乱挂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不得擅自设置遮雨(阳)棚;不得设置超出墙体的安全设施;换气扇、空调外机设置应当隐蔽,并规范设置空调排水管。禁止在城镇建筑物、构筑物、城镇雕塑、公用设施和街道树木上张贴、涂写、刻画。第十一条 街道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栽培、整修遗留的渣土、枝叶等。禁止攀爬树木,翻越绿篱,损毁花木,踩踏花坛(池)、草坪等行为。第十二条 户外广告、标语、画廊、橱窗、灯箱、霓虹灯等,应当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7、、外型美观,并保持整洁完好、安全牢固;污损、显示不全、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当及时整修或者拆除。第十三条 在城镇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禁止车轮带泥的车辆驶入城市建成区。运输土方、砂石、渣土、泥浆、垃圾、粪便等散体和流体的车辆应当采取封闭或者覆盖措施,不得沿途飞扬、泄漏、遗撒。第十四条 进入城镇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畜力车,应当在划定的位置有序停放。第十五条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居民生活需要,在城镇的非主要街道规划设置临时经营摊点。在临时经营摊点经营的,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并保持经营场地

8、清洁。在城镇道路两侧的经营者,不得超越建筑物、构筑物门窗和外墙占道经营;不得擅自占用城镇道路和公共场地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第十六条 城镇建设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施工现场应当有围挡设施,并设置明显标志,围挡设施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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