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267329
大小:57.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20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XXXXXX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青岛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青岛XXX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青岛市黄岛区XXX路XX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箱包、布绒玩具、皮革制品、服装、鞋帽、床
2、上用品、针织品加工加工、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3、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五章股东的名称第七条股东的名称:yyy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3702004000000,8xbzc-L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住址:胶南市xx路xx号。XX1,身份证号码:370226------,住址:胶南市X路X号。XX2,身份证号码:370226------,住址:胶南市X路X号。XX3,身份证号码:370226------,住址:胶南市X路X号。第六章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八条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1,认缴出资总额X万元,
4、占注册资本的X%,其中:货币出资X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X%;实物出资X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X%,于200X年X月X日前缴足。@@2,认缴出资总额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出资方式为货币,于200X年X月X日前缴足。公司经登记机关核准成立后,负责依法向公司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选择管理者和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享有分取红利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三)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
5、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六)股东享有《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查阅权。第十条股东履行的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法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四)公司办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8xbzc-L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6、)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二
7、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第十五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六条8xbzc-L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8、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