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如何才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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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承诺书如何才不生效篇一:承诺与邀约  论承诺与要约的区别  合同的订立程序是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这一过程包括  要约合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接受要约,最终作出承诺的一个真  实意思表示。  (一)要约  (1)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向他人发出具体订  立合同详细内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对方答应合同即成立。发出

2、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  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一个基本的要约须具备以下条件:①要约是由特定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②要约必须  反映要约人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③要约必须使要约人想起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方发  出;④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即要约表达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且明确,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

3、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反要约指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要约条款感到不满意,再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条款在  原要约的基础上向原要约人提出新的要求,是受要约人将要约人发出的要约的内容加以放大、  缩小或变更后而予以接受的行为。即新的要约。《合同法》第三十条表述为“受要约人对要  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3)要约与反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

4、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反要约就是受要约方对收到的要约的内容提出异议或者将原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  或变更后而予以接受,从本质上改变了原要约的行为。由此所发出的就不能视作是承诺而是  反要约又称新要约。  我国合同法将受要约人对原要约内容的变更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实质性变更,二是非实  质性变更。前者属于反要约,后者则要根据情况,可能性是反要约,也可能是承诺。  (二)承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

5、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对要约的所有条件的认可和接受,  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  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  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  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

6、具有同等效力。②承诺必  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并到达要约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  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  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③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  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④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即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  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要约人作出的。⑤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设定的方式。通常,它须与  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据此,凡

7、是第三者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  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凡是不是向要约人作出的承诺;凡是违背要约设定的方式的承诺,  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合同法》第三十条表述

8、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  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  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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