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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我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励,以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存栏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稳
2、定蛋鸡生产,增加养殖收入,促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鸡蛋市场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和实施。 (二)以奖代补。对自愿改造后达到《**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改造成效明显的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养殖场户直接受益。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提出申请,改造后经专家验收,资金直接奖励给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 (四)扶持规模化养殖。以规模化标准化改造为扶
3、持环节,推进蛋鸡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三、实施范围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对符合上述原则,经自愿改造后达到《**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并通过上级验收,存栏规模在万—5万只的蛋鸡养殖场(户)给予适当奖励。 对禁(限)养区的养殖场户不予补助,对规模未达到万只和超过5万只的不予补助。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和我县蛋鸡规模化养殖的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产蛋鸡存栏万—万只(不含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万元; 产蛋鸡存栏万—1万只(不含1万只)的
4、养殖场,每户奖励3万元; 产蛋鸡存栏1万—5万只(不含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5万元。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补贴方式 (一)明确标准 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结合 我县蛋鸡养殖实际条件和现有规模化水平,严格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评分标准》和《**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州财政局农财科和州农业局畜牧科。 (二)项目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可于2009年2月25日前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提出改造申请,
5、经县畜牧兽医局审核后方可进行改造,否则不予奖励。 (三)项目验收具有发展潜力,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已自愿对鸡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成效明显,规范化程度较高,产蛋鸡存栏规模在万—5万只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改造完成后,于2009年6月30日前向县级财政、畜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州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和《**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专家验收,验
6、收合格的上报省畜牧主管部门,待复核后,反馈相关部门,并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 (四)资金拨付 验收合格的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资金到账10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养殖场(户)。上级下达的总资金计划为10万元,实际补助资金若大于上级下达的计划,将按照改造申请验收时间、验收得分的高低顺序依次奖励,奖完为止。 五、项目管理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
7、协调工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县畜牧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落实措施、检查督导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县畜牧局局长副组长:县畜牧局分管副局长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成员:县畜牧站站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进行初验,县级相关站所和派住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技
8、术培训,对申报对象的初审和实地核查,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初验,在补贴对象确定后,落实补贴资金到养殖场户,协助上级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项目监督检查,汇总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三)强化监督与管理 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共同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项目的验收、督导和检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县畜牧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服务、协调和监督,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县级畜牧部门设立项目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