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驻点项目各级人员职能 l 区域经理:根据公司区域设置范围配置设定之区域最高负责人; 1、全面主持所辖区域工作,执行客户要求,带领队员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2、 定期巡视所辖区域各驻点保安队的日常工作,对执勤、内务管理、队员培训等进行有建设性的指导。 3、负责所辖区域客户的日常沟通与联络,及时向人防部反馈客户需求及意见。 4、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人防部指令负责所辖区域队员的调派与调整。5、 所辖驻点队伍管理问题及日常客户纠纷之第一排查,并及时上报公司。 6、负责所辖驻点队长、领班人员日常考评、考核,
2、上报人防部,营造良好的激励机制。 7、负责区域内队长、领班人员的工作指导,每月进行队长培训1-2次。 8、负责区域储备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每月提名3-5名推荐给公司,列入储备干部队伍。 9、每月总结区域内保安工作状况,于每月5日前向人防部递交月工作总结。1、负责区域内通勤车辆的调派调度,加强队员安全意识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l 大队长:驻点50人以上之最高负责人;中队长:驻点人数30人以上之最高负责人; l 队长:驻点人数30人以下之最高负责人统称为队长; 1、全面主持所辖项目驻点工作,执行客户要求,带领队
4、防部递交月工作总结。 l 副队长:驻点50人以上配置副队长1名,协助大队长日常管理工作;是队长管理的补充,队长休假、缺位时可根据队长授权代理队长职责。 l 领班:驻点配置人数不满10人不设领班,10-16人上设领班1名,配合队长日常管理工作,可代理队长职务;17人以上每个执勤班设领班1名。1、 管理队员,安排日常工作 2 、队员工作之培训与初层考核3 、执勤异常处理与呈报 l 队员 4、依规定岗位职责做事、工作。(一)奖惩实施细则 1.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鞭策和鼓励员工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5、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1.奖惩程序奖惩事项由各部门、各驻点列举事实提出奖罚建议,经主管领导审批,交行政部汇整,呈领导批示,列入当月薪资结算。 2.奖惩细则 (1)奖励细则:(奖励50—500元) ① 工作积极主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节约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 绩者。 ② 在改进保安管理、提高工作成效等方面提出有采用价值的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 显著成绩者。 ③ 一贯忠于职守,在工作中以公司利益为重,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者。④ 及时发现事故隐
7、影响自己及他人工作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并 予以50~200元考核。 ① 迟到、早退、饮酒后上班者。 ②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会议或其它活动者。 ③ 不及时、正确上报各种报表(如考勤表、考核表、岗位变动表、计划、总结等)④ 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者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责任者。⑤ 未经批准将非本单位人员带入工作场所、生活区者。⑥ 在禁烟区内吸烟者(流动吸烟者加倍考核)。 ⑦ 上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不注重礼节礼貌,不按规范操作,损害队伍形象者。 ⑧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如离岗、窜岗、读书、看报、
8、下棋、会客、听音乐等。⑨ 未经批准私自调换班次,使工作受到影响者。⑩ 工作时因不与同事协作共事,造成不良后果者。① 在队员中散布有碍队伍建设,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②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③ 违反公司管理规章、保安守则、岗位职责,情节轻微者。 (1)重度违纪,属于较严重的影响自己及他人工作的行为,带有“违抗”“故意”的性质,予以100-500元考核,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①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的指挥调度和工作安排者。 ② 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