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

再议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

ID:21246956

大小:53.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0-20

再议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_第1页
再议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_第2页
再议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_第3页
再议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_第4页
资源描述:

《再议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再议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财会通讯》(综合·上)2009年第三期刊登了吴秀琴同志《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以下简称《吴文》)。笔者通过认真研读。发现该文存在不妥之处,现提出并与吴秀琴同志商榷。  一、分包方营业税由总包方代扣代缴  [例1]2007年4月,乙公司中标甲的某工程,签定的总承包合同中注明工程合同总造价为600万元,工期为7个月,乙经甲同意,将其中的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分包合同中注明工程造价为150万元,丙上交乙4%的管理费(不考虑乙收取管理的税金)。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为400万元。工程在当年1

2、1月底如期完工。2007年7月,工程完成一半时,甲乙双方结算工程款300万元,实际支付280万元,余款工程完工时一次性付清。为简便计算。假设乙丙公司于完工时一次性结算价款,且假设只考虑营业税。  《吴文》在总包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时按开票数计提税金并纳税9万元(300×3%),这部分税金包含乙公司自营工程(4.5万)和分包工程(4.5万)两部分营业税,而在乙丙公司结算工程款时又重新做了代乙公司扣税金的账务处理并纳税,显然出现了重复纳税的情况,与《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符。根据工程造价组成=工程直接、间接成本+工程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工程毛利润,可

3、知乙丙公司分包合同金额150万中包含营业税金4.5万元,因此,乙丙公司实际结算的工程款应为145.5万元(150-4.5),而非《吴文》所述的150万元。其会计分录应改为: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45.5    贷:应付账款——丙公司 145.5  《吴文》对分包工程计提管理费时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人”6万元,笔者以为,丙公司分包合同是整个总包合同的一个有机部分,对乙公司而言,其收入就是合同总造价600万元。《吴文》处理方法存在虚增收入6万元,同时按照《吴文》处理方式,其不考虑乙公司收取管理应交的税金,这也不符合实际。乙公司只是对分包

4、工程管理提供服务,未直接参与分包工程的施工。因此,对该管理费收入应按服务业征收5%的营业税。为此,乙公司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应进行必要的税收筹划,如果以扣除管理费后的金额(即实际应付丙方金额)作为分包金额,则管理费收入可作为合同毛利的增加,可以避免该部分收入以5%重征营业税(该收入已含在600万内,已按3%征税)。也避免了虚增收入。  二、分包方自行缴纳营业税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细则》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分包款的余额为营业额。那么,对总包方可以差额纳税。  [例2]2009年4月,乙公

5、司中标甲的某工程,签定的总承包合同中注明工程合同总造价为600万元,工期为7个月,乙经甲同意,将其中的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分包合同中注明工程造价为150万元(合同价为实际应付丙公司款项,如果乙公司有收取类似管理费的,签定分包合同时应扣除)。工程在当年11月底如期完工,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为400万元,工程款完工时一次性付清。为简便计算,假设乙丙公司于完工时一次性结算价款,且假设只考虑营业税。  总包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1)2009年11月,甲乙公司结算总承包价款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6000000   贷:工程结

6、算 6000000  实际收到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60000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6000000  按开票数计提税金,分包方税金作为抵减税项视为其应缴纳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自营) 135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抵减税项) 45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35000   贷:银行存款 135000  (2)乙丙公司结算工程款,分包方开票后抵减税项视为其已缴纳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455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抵减税项) 45000    

7、贷:应付账款——丙公司 1500000  支付工程款  借:应付账款——丙公司 150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0  (3)发生工程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4000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4000000  (4)确认收入与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5455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4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00  (5)工程竣工时,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  借:工程结算 60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455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4500

8、0  总包方确认收入600万元,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18万,与收入配比,实际纳税13.5万元(600×0.0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