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税收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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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税收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实现摘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破产法》规定可以申请破产,由法院主持公平清偿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在公平清偿的债权中包括国家的税收债权。由于税收债权的债权人是国家,为维护国家权益,法律赋予税收债权以优先权。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税收优先权的实现存在许多实践上的障碍。本文主要论述税收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如何实现等相关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税收优先权破产程序税收债权税收债务  简介:曾虹,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李立贤,益阳市审计局。  :D922.2:A:1009-0592201111-102-02    税收优先权

2、是指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收与其他没有清偿的债务同时存在,但其剩余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税收可以优先其他债权受偿的权利。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权益,《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确立了税收优先权制度。同时我国的相关法律如《破产法》、《公司法》、《海商法》、《民事诉讼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民用防空法》等都确认税收具有优先性。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统一或不完善,税收优先权在实践中很难实施或根本无法实现。下面就在破产程序中税收优先权的定位、设立理由、范围以及如何实现优先权等问题进行一些简要的探讨。  一、税收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定位  破产程序是指债务人不

3、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依法公平清偿大多数债权人的债权而设置的一种司法偿债程序。这种偿债程序的基本目的是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在债权人之间公平合理地进行清偿,并对债务人的全部法律关系进行彻底清算。一般而言,当债务人进入到破产程序时,所欠的债务很多,并且已达到了不能完全清偿的境地。其中的税收债务,因为其债权人是国家,为体现国家利益优先原则,在《破产法》中赋予税收债权以优先权。但是这种优先权的法律地位如何?在法学界,有人主张绝对优先权,有人主张相对优先权。主张绝对优先权的人认为,在破产程序中,税收债权享有优先于其他所有

4、债权得到偿付。主张相对优先权的人认为,在破产程序中,税收债权只优先于普通债权得到偿付。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从这个规定来看,《破产法》将税收债权列为一般债权,在清偿顺序上仅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但是事实上当公司或企业的财产足够清偿所有债务,公司或企业就不会破产,也不存在

5、什么优先权。因此,实际上税收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基本上是得不到实现。据国家税务局对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2875户破产企业的一项调查显示:80%的破产企业的税款全部流失,只有5%的企业欠税可以收回。可见,在破产程序中赋予税收以优先权保护是现实的必然要求。  二、在破产程序中设立税收优先权的理由  在破产程序中确立税收优先权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  (一)国民对国家征税的认识产生偏颇  在我国,封建思想对国民的影响较大,中国国民认为:为国家纳税是为国家利益或者某些人的利益,国家收税不是为老百姓或者纳税人的利益。因此,只要能逃避税收的方法就尽收手底。

6、如:假破产、假倒闭、假出走等不一而足。最终使国家的税款征收如海市蜃楼。因此,在法律上规定税收优先权,是税收法定原则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对纳税人利用一些非法的手段来逃避税收行为的否认。  (二)当前中国的经济基础不雄厚  现阶段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经济基础薄弱。而只有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情况下强调税收,才有主动性和自觉性。在中国现有的经济状况下,强调纳税,确实有很大的现实障碍。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税务机关的服务意思,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形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以全面实现税收优先权。  (三)人类的个人欲望和公共欲望是并存的

7、,税收是满足公共需要的最主要手段,它具有很强的公益性  而税收的公益性正是在立法上和学说上承认税收优先权或者将优先权赋予税收债权的理由。  此外国家的税收债权和普通债权相比,税收债权没有直接的对价与报酬,并且注重于公益性,而公益性事业投资大、周期长,又无法与单个的纳税人形成一对一的关系,所以纳税人缺乏纳税的激情与动力。因此,在破产程序中,尤其应该强调税收优先权,赋予税收以优先地位。  三、税收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的范围  税收优先权是税务机关的一项法定的权利,行使时不能任意为之,要受到一定范围的限制。因此,在破产程序中,税务机关也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行使优先权。

8、  企业破产清算有一个时间过程,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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