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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0
《青府﹝2014﹞20号签发人潘军》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青府﹝2017﹞1号签发人:瞿磊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青村镇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奉贤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监管工作相关事项做出相关实施意见如下:一、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管理。镇政府受区规土局委托,对个人建房进行开工查验和竣工验收;受区建交委委托,进行个人建房安全质量的现场指导和检查。农村村民建房的审批对象、审批标准严格按照《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奉贤
2、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12-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统一受理、定期审批、部门联审的方式,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村民建房应根据奉贤区村庄布点规划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全盘考虑、区分缓急、统筹协调的原则有序进行。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流程:(一)农户申请:申请建房农户应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村民个人建房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原宅基地使用权证、原房屋照片等材料。(二)村委会受理:建房申请由所在村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受理,经村建房评议小组讨论后,在村政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30天。公示时,必须注明申请建房家庭成员是否
3、单独有住房,户口迁入及户口保留对象是否享受或履行本集体经济成员权力义务等内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建房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建房申请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审核表报送镇规划中心。(三)组织联审:镇规划中心应当在接到村民委员会报送的《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申请表》和建房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交由规划科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建房条件后,再由镇村民建房领导小组召开审核会议对农村村民建房申请进行审核。(四)有效期限:经镇村民建房领导小组召开审核会议审核通过的农村村民建房申请,必须在审核通过之日起
4、三个月内开工,十二个月内竣工,否则视为无效申请。超出时限未开工的,但仍需要建房的,必须重新进行申请和审核。(五)批后告知:镇政府受区规土局委托,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镇规划科将批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各村应及时把审核结果在村政务公开-12-栏中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审批户主、户口性质、建房层次、建房批准位置、建房占地面积、批准时间和有效期等。公布期满无异议后由镇规划中心组织规划、土地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及所在村村干部、建房申请户联合放样,参加放样人员应在放样登记表上签字。(六)砌基验收:申请建房
5、农户砌基完成后,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通知镇规划中心,由镇规划中心组织规划、土地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竣砌基验收,出具砌基验收意见,参与验收人员应在砌基验收意见书上签字。(七)竣工验收:申请建房农户建房竣工后,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通知镇规划中心,由镇规划中心组织规划、土地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经验收符合规定的,将验收结果报送区建设管理部门备案。《青村镇村民建房定界表》和《青村镇村民建房过程监管流转单》作为核发新宅基证的依据。二、相关标准(一)宅基地的使用规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
6、的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现有宅基地面积在规定标准之内,且符合村镇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实施个人建房的,应当在原址改建、扩建或者翻建,不得易地新建。(二)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翻建住房的,可以以户为单位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申请表》:-12-1、同户(以合法有效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居住人口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者,其中一人要求分户建房,且符合所在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分户建房条件的;2、该户已使用的宅基地总面积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宅基
7、地总面积标准的80%,需要在原址改建、扩建或者易地新建的;3、按照村镇规划调整宅基地,需要易地新建的;4、原宅基地被征收,该户所在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尚未撤销且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5、原有住房属于危险住房,需要在原址翻建的;6、原有住房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需要易地新建或者在原址翻建的;7、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危险住房,是指根据我国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经本市专业机构鉴定危险等级属C级或D级,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住房。(三)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标准个人建房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1—2人户,宅基地总面积不超
8、过15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不超过130平方米;2、3—4人户,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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