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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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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山街社区大讲堂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第一部分:信息化工作的背景第二部分:计划生育基本概念第三部分:计划生育业务办理第一部分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背景国家卫计委现提出要求,“金人工程(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员人口数据库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5%;数据库主要数据项的准确率达到90%。计划生育政策大事记1953年8月政务院批准了卫生部关于《避孕及人工流产法》。1955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控制人口问题的指示》。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了:“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当年,马
2、寅初提出了他对人口问题的主张,发表了“新人口论”。1962年底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商业部、燃化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提出:除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外,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1973年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上,提出了“晚、稀、少”的口号。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把计划生育提到国策的高度。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0年中共中央提出:
3、计划生育要采取立法的、行政的、经济的措施,鼓励只生育一个孩子。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乌市2015年上半年直报系统报表统计情况今年上半年我市总人口的数据是250,8630万,死亡人数是3059人,出生人数10571人,和去年直报系统的数据相比,今年上半年的数据质量明显比去年年底有了明显
4、的提高。第二部分计划生育基本概念计划生育统计年度育龄妇女、成年育龄妇女、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节育措施种类重点“三查”对象“两非”预防接种证计划生育统计年度上一年度的10月1日至本年度的9月30日止为一个计划生育统计年度。育龄妇女、成年育龄妇女、已婚育龄妇女育龄妇女:是指年满15-49周岁的妇女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已经成年的育龄妇女,通常报表中涉及到的育龄妇女指的就是成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中的应持证人员也是指此。已婚育龄妇女:15-49周岁已经结婚或有过同居或流产史的妇女。流动人口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
5、、市或者市辖区在现居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人员。但以下人员除外:1、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2、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内区域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常节育措施种类结扎(绝育术,分为男扎和女扎)为长效节育措施上环(宫内节育器)口服及注射避孕套外用药重点“三查”对象40周岁以下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绝育术后不满一年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查4次。与之相关的还有:关心对象:零孩及二胎准生对象一般对象:41-45周岁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
6、育龄妇女,每年3、9月间隔查2次。“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有目的性的选择性别)杜绝“两非”,有助于保持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第三部分:计划生育业务办理分类一、《生育服务证》(女方户籍疆内、疆外)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三、《特批生育服务证》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五、办理违法生育六、办理母子保健卡七、办理《申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一、女方户籍在乌市的《生育服务证》1、办理条件:女方户籍在乌市行政区内,符合生育的家庭,经街道计生部门核准,可以
7、生育。2、所需材料:a、夫妻双方身份证复、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结婚证,复印件各2份;b、夫妻结婚证照片2张;c、再婚未育者提供相关证明3、办理程序:a、育龄夫妇口头申请;b、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出具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填写《承诺书》;c、街道计生办审核办理《生育服务证》女方户籍在疆外的办理《生育服务证》1、办理条件:女方户籍在新疆行政区域以外,符合生育的家庭,拟在居住地生育第一个子女,经街道计生部门核准,可以生育。2、所需资料:女方户籍所在地出具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婚育状况证明》,双方身份证、户口
8、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夫妻合影照片2张,再婚未育者提供相关证明。3、办理程序:填写《乌鲁木齐流动人口生育子女申请表》,街道计生办开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备注:女方户籍在疆外的,申请二、三孩或特批生育的,一律由女方户口原籍办理。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办理条件:a、乌市户籍人口离开本市异地居住30日以上;b、年龄在18-49周岁之间;c、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2、提供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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