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问题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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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问题及责任【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务市场的日渐活跃,之间所形成的雇佣关系也呈现增多趋势,而涉及这方面的纠纷也不断增多,具体情形更趋复杂。在我国,雇佣关系由来已久,但现行法律对此种关系的规定却很有限,尤其是在认定雇佣关系后在雇佣关系纠纷中出现损害赔偿如何处理上存在不少的空白之处。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一些劳动争议问题的解决存在着许多争议,其中,关于雇佣关系中的损害赔偿问题就比较突出,如何认定和处理在司法上赋予了法官太多的自由裁量权,不利于我国依法治国理念的落实。【关键词】雇佣关系;劳动关系;过错责任;损害赔偿;侵权责任;

2、工伤引言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且经常涉及的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另一种是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存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我国法律规定除非享有诉权的原告已作出选择,否则是允许其自由选择以那种诉讼请求进行诉讼。如果原告选择以侵权责任追究雇主的民事责任,那么在法律上就必须要确定雇佣关系纠

3、纷中的损害赔偿侵权行为的性质。一、雇佣关系的界定(一)概念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雇佣关系作出直接规定,但学术界存在许多关于雇佣关系的界定:有人认为所谓雇佣关系,一般是指根据双方的约定,一方予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对方提供劳务,对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其中,提供劳务的一方称为雇员,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雇主。还有人认为雇佣关系是受雇人利用雇用人提供的条件,在雇用人的指示、监督下,以自己的技能为雇用人提供劳务并获取报酬的劳动关系。也有人认为所谓雇佣关系,就是一方予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内为另一方进行劳动,无论劳动成果如何,对方均给予相应报酬的社会经济关系。但无论是哪种概念

4、界定,雇佣关系都是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为劳动方支付报酬的关系。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侵权行为以雇员从事的雇佣活动为限,司法实践中一般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9条第2款理解为法律关于雇佣关系的隐性规定。即“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因此,雇佣关系指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与雇主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二)雇佣关系的特征雇佣关系的特征,主要是雇主与

5、雇员之间具有的特定人身关系,被雇佣人一方给付的劳动是在雇佣人的支配与管理下完成的,是一种从属的劳动。具体表现在:雇员在受雇期间,其行为受雇主意志的支配与约束;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雇员按照雇主的意志所实施的行为,实际等于雇主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其次,雇员行为与雇主之间存在特定的因果关系,如果雇员发生损害,则与雇主监督管理等作为与不作为等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再次,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特定的利益关系,雇员在受雇期间所实施的行为,直接为雇主创造经济利益以及其他物质利益;雇员基于此种利益的创造,应当得到报酬;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司

6、法实践中因雇佣关系引起的纠纷愈来愈多,而且呈现复杂性,与其他的劳务关系的界限也显得模糊复杂,极易混淆,所以应与其他多种相近关系进行区分:1、雇佣与承揽关系《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此,承揽关系是指定作人与承揽人基于承揽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一种双务契约,包括两个特征:完成一定的工作及给付约定的报酬,两个给付相交换,构成对价的关系。给付标准不以工作本身有关的投入(如时间、劳务、材料)为基础。承揽关系和雇佣

7、关系都是发生在工作过程中,承揽人和雇员都必须付出劳务,其形式很相似,需从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关系性质等方面区分:..首先,从法律关系的客体上看,一个强调劳务活动,一个强调工作成果;因此,合同的标的是劳务活动还是劳动成果,构成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本质区别。其次,从社会关系的性质上看,雇佣关系是与雇佣的过程紧密相连的,表现为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动力的过程,雇员不能随便将劳动义务转让给他人,必须亲自履行;承揽关系尽管也以劳动行为为内容,但它更着眼于劳动结果。承揽人可亲自提供劳动,也可将承揽任务交与他人来完成。第三,从主体地位上看,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

8、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劳动力的支配管理权由雇主掌握,形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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