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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试卷(2000年) 中国法制史(法律史专业考生不答此部分。共25分)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商代前期在继承上实行“兄终弟及”制度。√2.邓析综合各国法律,编成刑书刻在竹简上,称为“竹刑”。√3.汉武帝时官吏私自到诸侯国任官,依《左官律)给予刑罚。√,4.在朝堂上杖责大臣的“廷杖”制度盛行于清朝。x5.(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又称“袁记约法”。X二、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2分)1.“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A)。A《北齐律》B《魏律》C.《唐律》D《晋律)2.清末官制改革将大理寺改为(A)。A.大理院 B.刑部C.法部 D.最高
2、法院三、多项选择。(每题2分,共4分)1.西周时司法制度中的“五听”包括(ABC)。A辞听 B.色听 C耳听 D.心听 2.清代秋审结果包括(ABC)。A情实 B.缓决 C.可衿 D.可疑[评述] 中国法制史综合考试的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是常考题型,一般是各朝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知识点。但由于分布广,因此,考生应该熟读教材。每章后的习题考生最好是做一做。[解答参考资料] 曾宪义、郑定、赵晓耕编著(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四、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八议”[解答] 源于西周的“八辟之法”,是西周礼制的内容之一,也是
3、“刑不上大夫”原则的具体体现。曹魏律首次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之后,“八议”即一直作为封建特权法的重要内容而存在于各朝封建法典之中直至明清。它指的是法律规定的八种人犯罪不经一般司法程序审理,而应报请皇帝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其刑罚的制度。这八种人是:亲、故、贤、能、功、贵、勤、宾。但“十恶”犯罪不适用“八议”的规定。2.《唐律》[解答] 即《唐律疏议》,又叫(永徽律疏),是唐代的基本法典。唐律共30卷,12篇,302条,其12篇依次是: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作为唐王朝管理国家、控制社会的重要手段
4、,《唐律》所涉及的领域极为广泛,几乎包括封建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是唐朝维护封建政治体制和社会结构、保证封建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保证封建社会秩序稳定的基本工具。它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是一部集众律之大成的法典,对后世中国封建法典产生了深刻影响,并有着广泛的世界影响。3.《明大诰》[解答] 是以判例形式出现的,带有特别法性质的重刑法令,是律外之法。《明大诰》共四编,即《大诰一编》、《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于洪武十八年至二十年之间颁行,共236条。它有这样一些特点:一是所辑案例内容,往往法外用刑,轻罪重判;二是重点打击贪官豪强;
5、三是以法律手段在民间强制推行,要求每户一本。但在朱元璋死后,《大诰》逐渐失去效力。[评述] 名词解释是法制史综合考试的必考题型,所考名词主要是各朝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知识点,曾宪义等编著的《中国法制史》教材每章后习题中的名词解释可作参考。对于法制史的名词解释,回答时有其特点,有论有述,论述并重,而不应仅答其定义或概念。当然,教材上也少有言简意赅的定义或概念。最好是从背景、定义、内容、意义等方面都简述一二。[解答参考资料] 曾宪义、郑定、赵晓耕编著《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五、简答题。(5分)简述《宋刑统》的结构特点。[解答] (宋刑统)
6、全称《宋建隆详定刑统》,是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与《唐律疏议》相比,其结构特点如下:(1)两者的篇目、内容大体相同。《宋刑统》也是30卷,12篇,502条。(2)《宋刑统》在12篇的502条中又分为213门,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3)《宋刑统》收录了五代时通行的部分敕、令、格、式,形成一种律令合编的法典结构。(4)《宋刑统》删去《唐律疏议)每篇前的历史渊源部分,因避讳对个别字也有改动,如将“大不敬”的“敬”字改为“恭”字。[评述] 《宋刑统)是宋代的主要法典,其结构与《唐律疏议)相比,变化较大
7、,考生应当把握。我们认为,在回答该题时,应当将(宋刑统》与《唐律疏议》相比较而论其结构特点,便于展开。[解答参考资料] 曾宪义、郑定、赵晓耕编著《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宪法(共25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言论免贵权[解答] 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在履行职责时不得因其言论而被追究责任的权利。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纪律责任。《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2.宪法惯例[解答] 亦称“宪法”习惯。某些国家认可的具有宪法效力的习惯或传统。不成文宪法的组成部分,或成
8、文宪法的补充。一般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在政治活动中造成先例,为后人效法,逐渐形成具有宪法效力的习惯。国家立法活动不得与此相抵触。如英国女王任命议会下院多数院领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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