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全)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对比(彩色版).pdf

(整理全)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对比(彩色版).pdf

ID:20589456

大小:1.08 MB

页数:27页

时间:2018-10-14

(整理全)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对比(彩色版).pdf_第1页
(整理全)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对比(彩色版).pdf_第2页
(整理全)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对比(彩色版).pdf_第3页
(整理全)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对比(彩色版).pdf_第4页
(整理全)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对比(彩色版).pdf_第5页
资源描述:

《(整理全)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对比(彩色版).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民法总则的十大亮点】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年龄从10周岁下调至8周岁2.明确规定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3.监护对象范围上增加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4.明确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5.对民事主体重新进行了分类,新增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6.在物权方面增加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内容7.增加“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规定8.针对污染环境行为,增加“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承担方式9.诉讼时效由2年延长至3年10.规定习惯为民法渊源【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关系】1.民法总则通过后,现行民法通则规定的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民事责任等具体内容还需要

2、在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时作进一步统筹,系统整合。2.民法总则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二者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快速对比版】民通民总1)出生时间户籍—出生证—其他证据【推定效力】出生证—户籍1.民事权确定利能力无权利能力--涉及胎儿的法律涉及胎儿的法律关系,胎儿出生的,2)胎儿关系,胎儿出生的,有效视为当时具有权利能力1)限制行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力成年人2.民事行2)成年人不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具有完全行”精神病人”包括”精神病人”包括:精神病人、老年痴呆症患者等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

3、=意思表示+合法;1)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民事行为=意思表示3.法律行为2)意思表示①欺诈②胁迫③重大误解①欺诈②胁迫③重大误解不真实④乘人之危⑤显失公平④显失公平(包括原”乘人之危”)①原则:主观标准,1年②例外:a.重大误解—主观,3个月。主观标准,1年4.撤销期间b.胁迫—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③最长撤销期间:客观标准,5年④撤销权可以明示放弃11)代理的概间接代理——类型:法定代理、直接代理、间接代理——念和类型指定代理、委托代理类型:法定代理、委托代理①自己代理的后果:除被代理人同意2)自己代理或者追认的外,代理无效;未规定与双方代理②双方代理的后果:除被代理的双方

4、同意或者追认外,代理无效被代理人未追认,无权代理行为约束5.代理行为人与相对人,【意味着】①善意相对人:a.有权请求行为人3)狭义无权被代理人未追认,无权代理行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代理中相对为约束行为人与相对人③行为人赔偿;b.善意相对人请求行为人与行为人④⑤⑤①②③人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的关系④⑤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②恶意相对人: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自愿救助行①处理:无因管理①处理:特别的无因管理6.民事为致受助人②后果:救助人有责任②后果:救助人无责任责任损害—无故意、重大过失、无责任——不问故意、重大过失适用范围:债权请求权、未登记的

5、动适用范围:债权请求权产物权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范围:①形成权、物权不适用范围:①停止侵害、排除妨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碍、消除危险;【支配权请求权】②三项债权请求权: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1)适用范围a.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b.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养费;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息请求权;c.基于投资关系产④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权普通诉讼时效:2年普通诉讼时效:3年2)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1、3、4、5年特别诉讼时效:1、3、4、5年7.诉讼时期间最长保护期间

6、:20年最长保护期间:20年效何时出现、何时中止;何时出现,何时中止;剩多久,补多久剩6个月1.中止事由发生于最后6个月之前,持续于最后6个月之中(1)最后6个月的第1天,中止(1)最后6个月的第1天,中止3)诉讼时效(2)中止事由消除后,剩6个月(2)中止事由消除后,剩6个月主张权的中止主张权利利2.中止事由发生于最后6个月之中1)发生时,中止(1)发生时,中止2)中止事由消除后,剩6个月主张权(2)中止事由消除后,在剩下的利【意味着:剩下不满6个月的,补时间主张权利足6个月】2【详细对比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章基本规定为了保障公

7、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第一条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第一条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验,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第二条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第二条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