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目的解释之提倡

论刑法目的解释之提倡

ID:20570063

大小:53.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13

论刑法目的解释之提倡_第1页
论刑法目的解释之提倡_第2页
论刑法目的解释之提倡_第3页
论刑法目的解释之提倡_第4页
论刑法目的解释之提倡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刑法目的解释之提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刑法目的解释之提倡刑法作为一部基本法律,具有高度抽象性、稳定性、滞后性,这就决定了刑法的适用离不开解释。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各种新型犯罪行为广泛兴起,利用传统的主客观解释理论已经不能顺利地推进刑法的实施。因而有必要探究立法者的立法目的,做出一个符合社会整体价值判断标准的解释。传统的刑法解释理论包括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主观解释又称立法原意说,它认为法律的解释应当探求历史上立法者真实的意思;客观解释却认为,法律从颁布时起,就脱离了立法者,成为了一个独立存在的物,解释者应探求的是文本的客观含义。[1]尽管两者对于刑法

2、的解释都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现实社会纷繁复杂,尤其是近来发生的许霆案、刘涌案,对于如何正确界定法律文本的含义,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都存在缺陷。为了应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疑难,本文试图通过讨论传统解释理论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其存在的缺陷,提出一条解释的新路径——目的解释。一、刑法解释范式的迷雾:客观解释抑或主观解释(一)主观解释理论的探讨主观解释认为,解释者寻求的就是立法者制定刑法时的真实目的或者意图。首先,立法者之所以要通过严格的程序来制定刑法,是因为立法者希望通过刑法条文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那么解释者就应该寻求这

3、最初的立法意图。其次,解释者通过查阅立法时的文献资料来探求立法者当时的真实意图也是可能的。最后,根据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思想,立法者制定刑法,司法者在适用刑法时就必须遵守立法者的本来意思,而不能根据自己的立场来解释刑法,否则就违背了权力制约的机制,司法者扮演了立法者的角色,容易导致刑法被滥用。[2]尽管刑法的主观解释对于我们正确理解立法者的意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却忽视了解释者在解释刑法时,是理性与非理性、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体。解释者尽管克服自己的主观偏见,但也不可避免地在解释时带有自己的主观思想。而且对于不同的解

4、释主体,由于各自的经验、知识、背景等的不同,导致了解释者渗透进去的思想观念也会有所差别。这就正如哲学上的辩证法一样,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统一的,没有绝对的。所以,解释者不可能完全抛开自己的主观意思来客观中立地探寻立法者的意图,这就是主观解释面临的最大难关。(二)客观解释理论的探讨客观解释认为,刑法从颁布时起,就脱离了立法者成为独立的、客观存在的物。刑法和其他法律一样,都是立法者之间意志相互协调、妥协的产物。历史上真正的独立的立法者是不存在的,那么对立法意图的探究也是没有意义。[3]客观解释理论追求刑法的解释应该从法律

5、文本自身出发,根据客观现实去探求刑法文本的意思。客观解释赋予了解释者可以根据社会实际去解释刑法,其实就是间接赋予了解释者“变相立法权”,使得解释者也可以借解释刑法来变相立法。这不仅违反了三权分立理论,而且也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利者都容易滥用权力直到边界为止”。除此之外,客观解释理论也没有提供一套行之有效的解释标准,由于解释者各自的立场,对刑法解释的结论又会发生变化。比如“单位犯罪”案件的处理就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二、目的解释的价值刑法作为有关犯罪、刑事责任以及刑罚的法律,具有很强

6、的实践性。法律条文本身并不能起到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只有经过司法者、执法者在具体的案件中实施后,刑法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刑法不可能把社会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一切案例都详尽地表述出来,而且立法者的思维理性也是有限的,所以立法者只能制定出高度抽象的法律条文。当司法者适用刑法时,就需要对刑法进行解释,通常表现在司法判决或裁定的理由论述中。此时,解释也就成了刑法条文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媒介。[4]一般的刑法条文,司法者只需进行文义解释就能得到公正,合乎法理、情理的结论。然而,对于复杂、抽象的刑法条文时,文义解释发挥的作用就有限了,

7、如果进行前文论述的主客观解释,或许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要彻底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类似情形,还需提倡目的解释的适用。目的解释中的“目的”,是立法者制定刑法所欲实现的客观意图,而不是主观解释理论中立法者制定刑法时的原意,也不是客观解释理论中刑法文本所表述的含义。社会是发展变化的,语言文字的含义不是一层不变的,这时就需要司法者在适用刑法时,根据具体时期,做出符合法律基本价值、取向、功能的解释。这也说明,刑法目的解释中的“目的”,它不是静止不变的,它会因为各个时期的价值取向、国家的刑事政策、语义的发展等而变化。“以具体的

8、妥当性为主导,始合乎公平正义”。[5]对于如何确定刑法目的解释中的“目的”,还需符合法治社会的价值取向/普通公众的正义标准,这样得出的解释结论才会有理有据。三、目的解释之提倡——以抢劫罪为例一般认为,抢劫罪的客体要件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的人身权。对于客体要件中人身权很好理解,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就出现了争议。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当代社会,为了更加高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