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第三者对配偶权的侵权

浅论第三者对配偶权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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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论第三者对配偶权的侵权一、第三者的界定  “第三者”这个词是在改革开放时期从西方国家涌入我国,人们把破坏他人家庭与他人通奸姘居,或是拆散他人家庭的人称之为“第三者”。第三者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婚姻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虽然在现实生活领域中,第三者本身违背了道德被冠以恶名,但仅从道德层面约束远远不够,因此法律对此也加以限制,从而与道德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客观方面第三者实施了对他人的婚姻家庭的侵害行为。现实生活中,第三者的危害结果常常足以导致他人家庭破裂,引起离婚纠纷,甚至家破人亡。这样的群体常以有配偶或无配偶

2、的自然人作为主体,且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发生或明或暗的非法的、不正当两性关系,从而导致社会悲剧的频频发生。  二、第三者对配偶权的侵害  (一)配偶权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婚姻关系中矛盾的日益凸显,婚姻法学者们也分析和探讨出配偶权这个新概念。学者们在描述分析夫妻间法律关系时,以夫妻间的配偶身份为前提和这一共同的特征而抽象出来的一系列权利,称之为配偶权。虽然配偶权的本质当然属于私权的性质,但是,配偶权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从国家、社会利益的利益出发,对长期以来形成的夫妻之间的应该具有的权利义务的承认和固定。因此

3、,我们也应当正视配偶权的价值。而配偶权的产生,也将人身权的理论细化。也弥补了只强调人格权而疏远身份权的不足,改善了我国夫妻关系中人格权和身份权划分不明的状态,使得制裁婚姻家庭中的违法行为者时有据可依。将夫妻的忠实义务和同居义务等作为配偶权的核心内容,既是道德底线的要求,更是对婚姻家庭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正义上支持和肯定配偶利益的权利保障。  (二)第三者对配偶权的侵害  第三者通常是以与有配偶者发生婚外性行为的方式介入。必须指出第三者介入的是合法有效且真实存在婚姻中,同时,第三者与有过错的一方确实发生

4、了性行为。第三者通常是以通奸、姘居方式。通奸是已婚人士自愿秘密的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而姘居则是已婚男女双方或一方非法的且缺乏长久共同生活目的的临时性公开同居。姘居注重共同居住生活,通奸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性行为。如果姘居双方以长久或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在其他国家就把认定为事实婚姻,在我国可能构成事实重婚。然而,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其结果都会令夫妻中配偶一方的配偶权受到实质侵害,因此,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的稳定,婚姻的和谐,配偶权的保障,我们必须予以制止。  三、对现行法律的规定的质疑  (一)现行法律的规

5、定  2010年12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指出:离婚时无过错方只能向自己的配偶索赔而不能向第三者索赔。新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一方有过错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当事人行使这一请求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由无过错方向自己的合法配偶提出,不得向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提出,且必须是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如果不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则无权提出此类损害赔偿请求。  (二)对现行法律规定的质疑  1.第三者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侵权行

6、为  (1)第三者的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基于特定目的支配下所实施的对婚姻关系和配偶方利益造成特定危害结果的违法行为。从现代民法理论而言,第三者主要是对婚姻中一方对配偶贞操义务的侵害从而侵害配偶的权利。这不仅违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更会导致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个人精神状况以及家庭财产等造成损害。因此,第三者行为的本质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  (2)侵害身份权本身就是侵权行为。配偶权的性质本身可归为身份权,是配偶基于合法的夫妻关系所享有的特定身份的权利。在英美法系中,配偶权细化规定为配偶之间要求对方陪伴、钟爱和

7、帮助的权利。近代社会以来,法律已将配偶财产权归入夫妻财产制度调整,即配偶财产权与身份权实质是分开规定和保护的,配偶权应专指配偶身份权,而第三者的行为至少应当被认定为对配偶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2.第三者侵害配偶权归责的必要性  (1)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责任分析。第三者侵害配偶权若符合侵权四要件,应当追求其民事责任:1)行为违法。《宪法》和其他法律明确规定配偶权的保护,如《宪法》第49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婚姻法第二条、第四条也相应做出规定。(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

8、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三者的行为显然已经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具备违法性。2)损害事实。虽然配偶一方基于此承担举证责任很困难,因为同居权、守操守义务、精神上的伤害等,多为主观方面的内容。但我们仍然可以制定一些认定侵权事实的标准:如配偶身份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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