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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1
《北京市水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附件北京市水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的管理,保证审查活动的公平、公正和严谨、科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规划和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的设立和管理工作。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北京市水影响评价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负责市级水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市级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评估中心成立之前,市级水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由评估中心筹备办公室负责。第三条市级专家库由相关专业专家构成,包括水资源论证(评价)审查专家(含给排水专业)、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专家、洪水
2、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和水行业管理专家组成。第四条入选市级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水影响评价涉及的专业或者行业中有较深造诣和较高声誉,熟悉其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及动态;(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或管理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技术职称要求;(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规划和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技术规范和要求;(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术审查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岁,特殊需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第五条专家入选市级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
3、位推荐方式向评估中心申报。采取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对特殊需要的专家,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可直接入选市级专家库。水利部水资源论证专家库和水土保持专家库的京籍专家经本人同意可直接入选市级专家库。第六条水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北京市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专家推荐表》)(见附表),并提交以下资料:(一)身份证复印件;(二)学历证复印件;(三)职称证复印件;(四)其他(资格证、上岗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第七条专家资格审查和聘用(一)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成立“水影响评价技术专家资格审查小组”(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二)由评
4、估中心初审后将《专家推荐表》提交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三)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北京市水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聘书》;(四)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入选专家库的专家聘期为二年。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聘。第八条专家库的运行(一)参加技术审查工作的专家人选,由评估中心根据专业需要在专家库内随机抽取并征求专家本人意见后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专家的抽取工作;(二)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有1-2名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家参加项目审查工作;(三)有关工作人员和参加审查工作的专家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把
5、专家名单透漏给咨询机构、项目建设方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专家库以及专家的信息。第九条专家的权利(一)专家有自愿加入和自愿退出专家库的相关权利;(二)对技术审查工作制度、程序、专家业绩考核等规定的制订(修订)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三)对所负责审查的水影响评价拫告等技术文件享有独立评审和做出结论的权利;(四)按照规定享有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的权利;(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十条专家的义务(一)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事求是,保质保量地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审查意见。专家对自己给出的审查结论终身负责;(二)严格遵守有关的保密规定,对参与
6、的水影响评价审查工作的成果和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转交他人或者外传。审查工作结束后,应将报告书等有关资料退回评估中心;(三)专家是拟承担审查项目重大利益相关方的,应告知评估中心并主动回避;(四)专家有接受评估中心安排培训的义务;(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第H—条专家工作业绩评价评估中心建立专家档案,保存专家个人信息及参加审查项目的具体情况,每两年对专家库进行一次调整,对不称职和不能继续参与审查工作的专家,经过“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不再列入专家库。第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入选市级专家库资格:(一)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者
7、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审查职责的;(二)无正当理由缺席参加审查工作两次以上的;(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培训的;(四)与项目单位或咨询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审查公正性,未主动提出回避的;(五)泄露在审查过程中知悉的审查专家名单、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情况的;(六)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影响客观、公正履行审查职责的;(七)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合再承担技术审查工作的。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表北京市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专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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