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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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是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6年9月1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1] 中文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日期2016年9月1日实施日期2017年1月1日目录1.1 发布信息2.2 政策全文3.3 内容解读14.4

2、 内容解读2发布信息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9号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已经2016年8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04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2016年9月1日政策全文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社会

3、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在本行政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地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行

4、政执法管辖权限,负责本辖区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  (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

5、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第六条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列明下列事项:  (一)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注册号)及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三)主要违法事实;  (四)相关处理情况。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布。  第七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并在本行政区域主要报刊、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布。  第八条地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发生的重大劳动保

6、障违法行为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可随时公布。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之前,应当将公布的信息报告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并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7、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对社会公布内容有异议的,由负责查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核和处理,并通知用人单位。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负责查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变更或者撤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社会公布内容予以更正。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1-2] 内容解读1日前,人社部印发《重大劳

8、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人社部劳动监察局负责人就有关内容进行了解答。问:请先介绍一下《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答:实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是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重要措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目前,全国共有11个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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