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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3
《中级会计职称2015年《经济法》第二章2》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级会计职称2015年《经济法》第二章2股东诉讼(一)股东代表诉讼(股东间接诉讼)——侵害公司(二)股东直接诉讼——侵害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单选题(2012年)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
2、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本题中,甲公司
3、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甲公司造成损失,股东李某可以请求监事会起诉张某,故选A选项正确。股份发行(一)股票的种类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应当记载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二)股票的发行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价:同一次发行中的同一种股份应当具有同等的权利,享有同等的利益。在同次股份发行中,相同种类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应当相同。(三)股票的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不一定是1元),也可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四)股份
4、转让1.股份转让的方式(1)记名股票: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2)无记名股票: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2.股份转让的限制(1)发起人①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顿网校AllRightsReserved版权所有复制必究1——————————————————————————————————————————————————————————
5、————————————————————————————————————————(3)公司: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权回购VS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权回购】前者适用:(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后者适用: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4)股票质押: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
6、质押权的标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2.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二)设立条件1.发起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NOT国籍)。2.出资要求(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500万元;(2)出资期限3.章程:(1)发起设立: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2)募集设立:发起人制定,创立大会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三
7、)设立程序1.认购→募集→创立大会→设立登记2.创立大会(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注意】(新增)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对该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效。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请求该认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3)创立大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可以抽
8、回出资的情形:①未按期募足股份;②发起人未按期(30日)召开创立大会;③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3.出资不实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不包括后加入的和小股东们)承担连带责任。4.股东知情权: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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