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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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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人才市场北京找工作古代官府的临时工 历史上最有特点的临时工,是衙门中不在编制的吏员和衙役,尤以清朝衙门中的临时工现象最为突出。 清朝衙门的吏与役 衙门中的官员,就像今天的官员一样,不可能由没有编制的临时工充当。充当临时工的,只能是具体干活的那部分人。清朝衙门中具体的办事人员,一种是吏,一种是役,大部分是临时工。 清朝衙门中的吏员,因为所在衙门不同,所在地区不同,称呼也很不相同,总的可以用“吏”这个字眼概括。他们是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是一些识文断字的人,而且往往有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实践经验,相当于今天政府部门享有干部待遇的非领
2、导公务员。他们的地位低于官员,主要工作是草拟和收发公文,管理文书档案,抄写文书资料等。他们的身份是良民,但绝大多数并无科举功名,在官场上前途不大,不过也有升迁的可能,甚至升到相当级别的可能性也是有的,如下文要说到的田文镜。 衙门中的“役”,地位要比“吏”更低一级,一般总称为衙役。衙役从事的工作内容非常庞杂,总的来说,就是在衙门打杂服役,主要从事体力活的这部分人。之所以叫做“役”,是因为这些活计,在历史早期确实是由老百姓无偿服役承担的。宋朝王安石变法,由百姓无偿服役,改为百姓出钱给政府,政府拿这笔钱中的一部分,从社会上雇佣人承担。此后
3、,这种工作主要就是政府掏钱雇佣的。因为它在历史上本来属于“役”,所以,一直沿袭不变叫做“役”。在衙门工作,就叫做衙役。 衙役是比吏地位更低下的工作,工作内容相当于今天的公安、警察、法警、城管,以及机关单位的工勤人员如司机、厨师等。在清代,衙役通常分为皂班、快班、民壮和捕班四班。主要工作就是治安、捕贼、收税之类。其身份基本上是贱民,自身和子孙后代不得参加科举考试,不得与良民通婚,不得穿戴朝廷规定之外的衣帽。此外,还有抬轿子、看库房、给官员持扇打伞、官员出行时为官员鸣锣开道、打灯笼、巡夜、炊事、法医、牢卒等等。这些工种中,有些是贱役,有
4、些则必须是良民,而且必须家境殷实,如看管仓库的人员。 衙门的吏役大部分是临时工 清朝衙门中,不论地位较高、工作较为舒适的吏,还是地位低下、工作辛苦的役,大部分是临时工,其数量是正式在编人数的数倍甚至十多倍。 正式在编的经制吏,有“经承”之类的称呼,而不在编制的非经制吏,则有“贴写”、“掌案”、“帮差”等名目,非经制的衙役,则叫做“帮役”、“白役”等。无论吏还是役,还有一种叫做“挂名书役”的,河南、山东总督田文镜说:“所谓挂名书役者,乃足迹不至衙门,经年不见本官,不知办案为何事,差遣为何事,按册有名,服役无人,惟津贴纸笔之费以帮办
5、事书役此则挂名书役也。”挂名书役不但不从衙门拿薪水,还要给衙门缴纳纸笔之费,每月大概是二两到四两银子,相当于今天六七百到一千元人民币。这种倒贴的活,为什么有人乐于干呢?原来这些人往往“家有田产,借以支持门户;或居乡被人欺凌,借以御抵外侮”,原来是借用公家一张虎皮以吓唬人。 按照规定,清朝一般的县,应该有几个到30个左右的书吏。但清初的侯方域估计,一个县就会有1000名左右书吏;稍后的洪亮吉估计大县有1000名,中县有七八百名,小县也会至少有一两百名书吏;而同治年间的游百川则估计大县有两三千名,小县也会有三四百名书吏。或许临时工数量也
6、是不断在膨胀吧。北京人才市场北京找工作 对于衙役,清朝也有编制限制。按照清朝《服役全书》的规定,一般州县的衙役人数也就是数十人到一百人而已。1736年的一份皇帝诏书说,如果编制内的衙役不够用的话,地方官可以增雇额外衙役。所谓额外衙役,当然就是临时工了。看来朝廷也允许衙门雇佣临时工。 清朝的王植说,一名常年衙役手下常有三四名白役;胡林翼说,仅在贵州的石阡府,就有数千名白役,当有正式编制的衙役被派遣下乡时,总有数十名白役跟随,参加对老百姓的敲诈勒索。嘉庆年间的一位御史记载说,浙江仁和县和钱塘县,衙役总数达到一千五/六百人。另一位御史在
7、1827年上奏说,大县有衙役千人以上,小县甚至也有数百人。四川巴县的知县刘衡所说更是让人惊奇:他到任时,该县有7000名衙役,他到任一年后,6700到6800名衙役因为无法在此岗位上捞到足够的钱养家糊口而辞职,仅有大约100人留了下来。 由于书吏严重膨胀。清朝也曾经进行精简尝试。1826年,应直隶总督那彦成之请,皇帝下诏裁减各省书吏及衙役,规定一个州县衙门里最多只能雇佣书吏80人,对于编外衙役的清理也时有发生。但也没有什么效果。 清朝衙门临时工是现实的需要 清朝临时工膨胀,在某种程度上说,是现实的需要。 雍正7年,有大臣向皇帝
8、上疏,反应衙门大量的临时工现象,建议皇帝下令禁革。雍正皇帝的亲信,河南、山东总督田文镜表示反对。他说:“贴写、掌案、帮役、白役等名色,则皆非挂名书役也。盖贴写乃甫经学习、帮写文移之人,掌案则久于衙门、熟谙章程、办理稿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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