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变更登记

外资代表处变更登记

ID:20304097

大小:58.07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0-12

外资代表处变更登记_第1页
外资代表处变更登记_第2页
外资代表处变更登记_第3页
外资代表处变更登记_第4页
外资代表处变更登记_第5页
资源描述:

《外资代表处变更登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外资代表处变更登记代表处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所以其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苏州注册代表处变更登记材料规范机构名称变更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合法营业证明指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其他有关营业

2、证明。4、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提交同该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原件。5、登记证复印件;6、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应提交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逾期申请变更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注:第3、4项的文件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

3、证按现行规定办理。变更核准后,需将登记证、代表证原件交回,以换领新的登记证、代表证。代表机构变更,外国(地区)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告。首席代表变更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表》;4、首席代表的任免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5、首席代表的简历;6、登记证复印件;7、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应提交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3

4、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逾期申请变更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第4项文件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注:变更核准后,需将登记证、首席代表证原件交回,以换领新的登记证、首席代表证。代表机构变更,外国(地区)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告。业务范围变更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5、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登记证复印件;4、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第3项应提交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逾期申请变更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注:变更核准后,需将登记证原件交回,以换领新的登记证。代表机构变更,外国(地区)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告。驻在场所变更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

6、身份证件复印件;3、拟变更驻在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4、登记证复印件;5、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应提交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逾期申请变更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注:变更核准后,需将登记证、代表证原件交回,以换领新的登记证、代表证。代表机构变更,外国(地区)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告。驻在期限变更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

7、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复印件和资信证明;合法营业证明指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其他有关营业证明;资信证明应提交同该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原件。4、登记证复印件;5、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应提交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逾期申请变更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