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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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4〕1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引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包括一次性建设补贴、城

2、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贴、日间照料中心补贴、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和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扶持养老服务业重点产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服务业,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依法进行行政许可,由9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光荣院等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公办养老机构);由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举办,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养老机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日间照料中心

3、)。第四条市(州)、县(市)政府是养老服务业建设和发展的责任主体,对养老服务业的资金投入应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应当符合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有关资金管理要求,要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第六条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使用期限为5年。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和补贴标准第七条 一次性建设补贴。2014年6月30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享受一次性

4、建设补贴。第八条 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和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全省60周岁以上居家失能的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供养“五保”老人、城乡低保家庭老人和重度贫困残疾人享受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收养收治全省960周岁以上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家庭老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养老机构享受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第九条 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新增床位数,每张床位给予3000元建设补贴。按照建筑面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30-50万元补贴、日间照料中心给予5-10万元补贴。第十条 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

5、理补贴,按每人每年1200元补贴;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根据贫困老人生活自理程度,分别按照生活自理的每人每年1200元、半自理的每人每年2400元、不能自理的每人每年3600元给予补贴。上述项目补贴资金省与市县各承担50%。第十一条对养老服务业重点产业项目贷款,给予一次性一定额度的贴息。第十二条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管理政策的研究制定,会同省级民政部门制定调整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按照省级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审核批

6、复、资金拨付、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工作。9第十四条民政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研究确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及绩效评价办法,负责建立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数据库,按照政策规定提出年度项目资金申请计划,负责专项资金绩效考评、信息公开等工作。第四章 资金申报条件和程序第十五条 申请一次性建设补贴的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正式运营6

7、个月以上。第十六条 申请一次性建设补贴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单独设置用房,符合老年人服务要求,设置文化娱乐、配(就)餐、医疗康复等功能区,整个功能区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二)具备持续运行的物质和资金保障条件。第十七条申请一次性建设补贴的日间照料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9(一)单独设置或与社区办公用房合用,符合老年人服务要求,设置文化娱乐、配(就)餐、医疗康复等功能区,整个功能区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50平方米;(二)具备持续运行的物质和资金保障条件。第十八条 申请贫困居家失

8、能老人护理补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贫困老人应持有《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证》、《吉林省农村五保供养证》、《残疾人证》以及城市“三无”人员居住地县级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第十九条申请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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