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和解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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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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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刑事和解的客体刑事和解是近年来我国各地司法实践中努力探索的一种新的案件处理方式,其基本内容是:经由办案机关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主持,加害人与被害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对话、协商,通过赔礼道歉、经济赔偿、提供特定服务和宽恕等方式达成双方的和解,从而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办案机关在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特别是犯罪的危害性、加害人悔过、赔偿情况及被害人态度,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或者在量刑上从宽处理。{1}作为一种有别于传统刑事司法的案件处理方式,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适用条件、案件范围、和解方式、适用程

2、序等问题进行了较多的探讨,但对于刑事和解的客体,也即是刑事案件的哪些事项可以和解,却缺乏相应的关注。 刑事和解的客体,指的是刑事和解主体在刑事和解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处分的内容,也可称为刑事和解的对象。从司法实践来看,刑事和解实际上是在加害人与被害人进行对话、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的基础上,由办案机关审查确认和解协议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加害人作出宽缓处理。据此,严格来讲,刑事和解的当事人仅限于加害人与被害人,刑事和解是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办案机关只是对和解协议的内容加以确认和执行。这个意义上的刑事和解的客体是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协商行为的客体,也就是加

3、害人与被害人在刑事和解中能够直接或间接处分的内容,包括实体性权益和程序性权益。我们在此将其称为狭义上的刑事和解客体,亦即两方主体下的刑事和解客体。 然而,当前的实际情况是,即便加害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办案机关仍然可以不予认可,不对加害人作宽缓处理。虽然这并不等同于办案机关可以视和解协议的达成于不顾,任意地处置案件,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和解协议得不到办案机关的认可,和解协议无法生效,加害人与被害人处分任何内容均不具有法律意义。因此,对于当前实然状态下的刑事和解,如果不将办案机关的确认行为纳入,则刑事和解仅仅停留在“纸面”状态,单纯讨论当事人能

4、够处分哪些内容或权益也就没有实质意义。据此,从刑事和解相较于传统刑事司法对案件的处理来看,刑事和解的客体不应仅限于加害人与被害人能够处分的内容或权益,也包括办案机关在对和解协议确认的基础上对刑事案件内容或当事人权益的处理。我们在此将其称为广义上的刑事和解客体,亦即三方主体下的刑事和解客体。 一、证据能否作为刑事和解的客体 所有案件都是发生在过去的事件,是不可能直接再现的。办案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要查明案件事实,只能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通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进行正确的判断和推理,从而达到在法律上“再现”案件事实的目的。因此,证据是

5、整个诉讼活动的核心,是查明案情的惟一手段,是进行诉讼活动的依据。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办案机关对证据要进行审查,并对证据能力的有无,以及证明力的大小进行认定。证据的认定可以分为采纳和采信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分别应当遵循一定的标准,即采纳标准和采信标准。证据的采纳标准包括关联性标准和合法性标准,证据的采信标准包括真实性标准和充分性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认定标准是“确实、充分”,这里的“确实”即是证据的真实性标准,“充分”即是证据的充分性标准。 证据能否作为刑事和解的客体,无论理论界的学者还是实务界的专家关注都

6、较少,似乎该问题是不言自明的。只有个别学者在论著中简单提及,认为刑事和解的客体不能是证据。{2}至于证据为何不能成为刑事和解的客体,并没有进一步分析其原因。我们认为,证据能否作为刑事和解的客体,可以将这一命题分解为四个部分,即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充分性分别能否和解?通说认为,证据的基本特征包括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3}不具备关联性和合法性的材料根本不能成为诉讼中的证据,不能进入诉讼的大门。因此,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不能成为和解的客体,也即是说,无论加害人、被害人,还是办案机关,在证据关联性和合法性的问题上都不能作出让步或妥协。此外

7、,由于证据的充分性往往与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是联系在一起的,{4}将在下文一并论述,此处仅论述证据的真实性能否作为刑事和解的客体。 在证据法上,有所谓的“自认”,即指对案件事实的自认,说明双方当事人对此事实无争议。我国三大诉讼中均承认自认的事实,不过,《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4条中仅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事实上,在刑事诉讼中通常不承认对于案件实体事实的自认,特别是被告人对于案件实体事实的自认。《刑事诉讼法》第46条中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此规定即排除了

8、被告人对于案件实体事实的自认。{5} 既然司法解释认可程序法事实如果不存在异议,可以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可否得出用来证明程序法事实的证据的真实性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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