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监测运营合同

在线监测运营合同

ID:20123549

大小:30.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07

在线监测运营合同_第1页
在线监测运营合同_第2页
在线监测运营合同_第3页
在线监测运营合同_第4页
在线监测运营合同_第5页
资源描述:

《在线监测运营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自动监测设备委托运行管理合同甲方:乙方: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自治区环保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新环财发〔2009〕307号)、《关于批转自治州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社会化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3〕22号)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已建成投运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实行第三方运营,现甲方将已安装并投入使用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工作委托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如下:一、甲方

2、1、按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要求安装、建设自动监测设备,并在签订合同后交付乙方(第三方运营公司)进行维护、运营。2、负责自动监测设备站房安全、供电、供水和机房内空调正常运转,配备专门人员配合乙方(第三方运营公司)的维护和运营工作。3、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的设备及配套设施应保证其完好性,如设备存在问题,乙方应在交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在乙方的指导及协助下负责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维修及改进,维修及改进产生的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内。4、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对当天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数据要进行监控,因生产过程、治污设施问题造成在线数据异常等要上

3、报昌吉州环境监测站监控中心和县环保局。5、按时支付自动监测设备年运行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乙方维护完成每半年工作后,乙方提供服务类增值税发票,次月甲方支付半年维护费用。6、甲方需提供乙方进厂维护设备的方便条件。二、乙方1、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率不低于95%,运营的监控设施巡检率不低于90%,有效数据传输率不低于90%,异常情况响应率不低于90%。2、自动监控设施维护、保养和运行按国家HJ/T355-2007标准、HJ/T75-2017标准执行。每周对辖区内的自动监控设施至少进行现场维护巡查一次;每季进行重复性、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实验、水质

4、质控样比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数据精确。3、企业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移位、更换等工作,乙方给予积极配合。配合当地质检部门做好自动监控设施的强检工作。5、故障排除与应急预案。(1)能及时诊断排除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据采集传输仪死机等,出现一般故障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夜间、雨雪天气除外),24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必须在72小时内修复,72小时不能修复的要提供备机。(2)因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原因将影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超过72小时的,运营机构应向所在地县市环保局和监控中心报告,说明

5、原因、时段等情况,并递交人工监测报送数据的替代方案,获批准后实施。人工监测实验室应取得计量认证资质,费用由甲方承担。(3)备用仪器或关键部件(如光源、分析单元等)经调换后应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设施重新调试经监测比对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6、常年备有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关键部件和备用机,保证可随时维护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核心部件如分析仪因老化或者不可抗力因素损毁的,维修或更换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7、负责自动监控设施的药剂、标气、备件的供应和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日常维护要求。(1)废气自动监控设施日常维护每

6、周至少对监控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其中电路系统主要检查电压是否稳定、线路是否存在隐患;气路系统主要检查供气是否正常、气压是否达到标准值、标气气源是否达标或过期、管路是否堵塞等;仪器分析存储系统主要检查设施各部件是否正常工作;通讯系统主要检查通讯模块是否正常工作、通讯传输是否正常、SIM卡通讯费用情况。每周针对采样头、伴热管、反吹系统、气体预处理等设施至少检查一次,清理空压机气罐内的积水一次;每15天至少对采样泵工作状态和管路畅通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泵膜,清洗管路等易损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废气分析系统日常检查,主要检查外接设备(气体过滤器

7、、气体制冷器、转换器)、气体管路、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等;每3个月至少对预处理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包括清洁采样头、清洗管路、更换滤芯等;每2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流速探头的积灰情况和腐蚀情况以及管路的反吹状况;每3个月对分析仪器的满点(量程)进行人工标定一次。每6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内部气路的密封性。9、配套严格的质量控制(QC)和质量保证(QA)措施。(1)操作人员正确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原理、操作和使用规程,熟悉相应的技术规范,经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上岗证。(2)自动监测设备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部门检定证书。(3)必须采用

8、国家认可的标准物质对仪器进行标定,标样及药剂使用必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控机构认可。(4)由于排污单位检修、停炉或市场因素导致停产等原因造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仪器需长期停用时,应向县市环保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