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0100465
大小:70.12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0-09
《基于网络搜索服务的默示许可制度研究.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基于网络搜索服务的默示许可制度研宄一、引言网络搜索服务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知识的获取途径,它如“诺亚方舟”一般,帮助人们在浩瀚的信息海洋中迅速找到所需的内容。随着搜论文联盟索技术的大量应用,一种新的版权许可方式一一“默示许可”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网络搜索服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默示许可制度的保护,如何在网络环境下构建有效针对搜索服务的默示许可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本文拟对学界关于默示许可法律地位的争论进行梳理,并结合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阐明网络搜索服务中适用默示许可的正当理由,进而提出构建相关立法的建议,以期对默示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二、数字时代版权
2、制度的新变革:默示许可网络技术的发展直接推动了版权制度的革新,版权人的利益也在数字版权时代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延伸。然而,每一次版权制度的内在扩张也必然伴随着制度的调整,以期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在这个随着数字技术发展而不断动态调整的利益平衡机制中,网络环境下默示许可制度的出现,可以说是平衡各方利益的自然实践。默示许可本是合同制度的内容,其最初含义源自民法理论中对民事主体所为之民事行为的一种认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但在网络环境下,特别是网络搜索服务所依赖的默示许可
3、,已在传统的理论上进行了衍变,即版权人没有明说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但是从其将作品上传到网络的行为可以推定版权人对网络搜索服务商搜索或临时复制其作品不会表示反对。我国法律对于网络搜索服务适用默示许可制度没有相关规定,在国际上也无通行规则可供参考借鉴,但作为网络环境下一种“自生自发秩序”,默示许可实际上已经成为网络搜索服务行业的惯例和产业标准。网络搜索服务主要指的是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提供的全文搜索、目录索引服务以及网页快照服务。搜索引擎根据一定的策略、运用特定的计算机程序搜集互联网上的信息提供给用户,其在提供搜索服务时,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网站管理者希
4、望他们的内容通过搜索被用户发现并传播。如果一个网站不希望被搜索,往往会在网页源代码或版权页上加上拒绝搜索的标记或声明,搜索引擎也尊重这些网站的意愿而不再搜索它。对于搜索引擎提供的网页快照服务,其也是假设这些管理者愿意他们的网站被缓存进搜索引擎数据库,以方便用户即使在原始网页不能浏览的情况下也可以访问这些网站。若不希望自己的网页被缓存,任何一个网站管理者均可在数秒中内破坏对其网站内任何网页的缓存功能。数以十亿计网页的所有人接受搜索引擎的搜索并且愿意保留网页快照的链接,充分证明网络搜索服务中的默示许可制度的重要意义。三、网络环境下默示许可法律地位的理论争议默示
5、许可并不是网络版权中的特有制度,其发源于民法中的合同制度,属于一种特殊的民事行为。由于现行版权法律中并没有关于默示许可制度的明确规定,所以其曾是网络环境下版权变革的热点问题,关于其法律地位一度成为讨论的焦点)权利限制说对于网络环境下出现的默示许可制度,有学者认为其应当与合理使用制度共同构成数字版权的权利限制。因为版权领域中的默示许可实际上就是源自民法理论中民事主体所为之民事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自应当适用相应的民法规则我国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除书面、口头形式外,还允许“其他形式”,其中自然应包括默示许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6、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具体阐述了默示许可的概念。版权人将作品上传到网络,网站管理者投入大量成本经营网站,其目的就是为了吸引用户浏览访问,最大程度地传播其上载的信息。因此,无论是搜索引擎对于网络信息的搜索,还是用户对作品或网站的浏览本来就是在权利人的默示许可或合理使用的范围之内。鉴于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的实际需要,默示许可制度必将成为一种重要的版权许可模式和侵犯版权的抗辩理由,应被法律确立为与合理使用并列的版权权利限制。(二)自我限制说默示许可作为网络环境下版权领域新出现的问题,关于其法律地位一直存在争议。由于现行的国际公约、条约或国内法均无关于该
7、制度的明确规定,因此有学者质疑其作为“网络环境中的版权权利限制”的地位,而认为默示许可应当是一种“自我限制”。理由是版权的权利限制内容应当是法定的,不能掺杂有作者的主观意志。作者将作品上传的网络供社会公众浏览使用,管理者通过搜索引擎宣传其网站都是版权人的一种自主选择,体现的是其主观意志,并不符合权利限制的法定性要求。因此,网络环境下的这种默示许可,只能理解为版权人为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而自愿进行适当让渡,是版权人将其版权的全部权利进行的一种“自我限制”(三)法律原则说默示许可已经成为网络时代的一种自发秩序,它的出现是数字技术,特别是搜索引擎技术发展的实践结果
8、,符合网络这样一个具有开放性、自由性场所的伦理规则。这也是为什么大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