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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转让协议书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1、甲方同意将位于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证号:惠东府国用字()第号,地号:,连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并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售价为人民币元(不含过户税费),其中地价款元,房价元。2、乙方同意经上述价格购买甲方的房地产,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3、有关房地产的办证、过户等费用由方负责,方提供协助。4、按该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定的用途,
2、该土地限于建设项目,转让后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5、甲、乙双方必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国土资源局一份。8、本协议经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变更登记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年月日第一步:将房屋过户到你女友名下。方式:采取家庭财产分割的办法签订一份合同;第二步:由你女友申请翻建房屋,办理建设许可证;第三步:你与女友签订合资建房协议,并实施建房;第四步:建完房屋申请办理产权证:1,土地使用证(使用人:女
3、友,共有人:你)2,房产证(使用人:女友,共有人:你)说明:你只能为共有人,因为你是外村人。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但作为夫妻共有财产没有法律禁止规定。祝愿你成功!!!问一个农村土地转让问题悬赏分:100-解决时间:2007-8-2716:27我好像记得有什么法律规定了土地不允许买卖,而且还有法律专门保护农村的土地。为什么私人之间的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自由转让,但是房产开发商却可以强行征用大片的土地来盖房卖呢,他们又凭什么法律呢。问题补充: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在农村,政府出面把地强行卖给开发商已经是大量的事实。而且房产证好土地等相关证件都能办好,这就奇
4、怪了。提问者:klys1100-二级最佳答案按目前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获得了宅基地,也只是使用权,不能将其擅自转让他人,实践中一般转让至同村其他人一般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如转让给村外的人,则一般无法过户。开发商如果要获得土地,只能获得国家所有的土地,一般是划拨或是出让两种方式,前一方式是近乎是无偿的,后一方式是按市场价格来获得,另外,获得的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且是有年限的,如居住用途最长是70年,是由国家先进行征用手续,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后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卖给开发商,这样实际获益的也包括国家。农村宅基地转让规定悬赏分:20-提问时间2008
5、-10-1722:26我刚刚从别人手里过户了一处宅基地,在一个胡同的最里面。原来的户主把自己前面的胡同占了,并在上面盖了房子。而在宅基证上面,这段胡同却并不属于他。我想问问,在过户的时候,需要交契税,前面的那一段胡同要想保住,该怎样做?提问者:Ninkoqio-一级其他回答 共1条你好: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首先,应当确定你是否购买该处宅基地的资格,如果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是非农业户口的话,你就不具备购买该处宅基地的主体资格。第二,如果不是上述情况,则就有资格购买。至于你说的,原房主私自占有的胡同,能否登记在你的名下?我觉得,比较困难。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登记办法
6、等规定,非自己的财产,国家是不予登记为个人所有的,你可以首先应当按照宅基地证予以转移登记,然后先占有使用那处胡同,实际占有使用,只要无人提出异议,你也可以再去申请登记,而后,登记部门会给出一个答复的。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悬赏分:10-解决时间:2009-2-1912:20问题一:村民甲有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卖于城市居民乙(请注意不是宅基地,而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居民乙是否能取得甲的房屋,取得后是否能入住?我个人认为,现行法律只是禁止宅基地买卖。那么也就是说房屋买卖有效。但是有的人也认为没有效。(比如宋庄画家村案例,当时法院判决就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7、是不是那块的法律有规定,房屋买卖,其宅基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啊?请懂的人帮我解释一下,并能拿出你所依据的法律条文。问题二:能否将本村的宅基地卖于本村人?有的人认为可以,但是宅基地不是不能买卖吗?请解释一下,并且能拿出你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提问者:蜂花雀跃-一级最佳答案1、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来讲,这个买卖是违法的,从而是无效的。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没有擅自处分的权利。房屋过户手续本来是不能办理的,给办理过户手续的房管部门是违法行政。主要依据如下:《物权法》规定: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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