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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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学》第十三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教案(一)【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消费者的概念,理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了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现状;掌握消费者的权利,会灵活运用所学内容。【主要内容】消费与消费者的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状况;消费者的权利【教学重点】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的权利【教学难点】对“消费者”概念的理解【课时分配】2课时●板书导入:什么是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消费者权利与权益保护和经营者的义务又是什么?这是第十三章中我们要学习的主要

2、内容,在这一章中,除了学习基本理论之外,还要求大家用理论解决现实问题,所以希望同学们认真对待。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一、消费和消费者消费,通常是指人们消耗物质资料以满足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过程。广义的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指的消费含义主要是指生活消费。生活消费的形式包括三种,一是购买商品,二是使用商品,三是接受服务。但是从我国农民的现实情况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消

3、费权益,保证农民生活的安全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发展。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于1978年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届年会上,把“消费者”定义为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经服务的居民。在199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曾经因为王海“知假买假”的行为而在学界引发了争论,即消费者是否应仅限定为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只是为了满足自己消费的人?如果仅仅将消费者的概念限定在满足自己消费的范围上,这未免对消费者的

4、概念理解得过于狭窄。事实上,消费者的含义本身比较广泛。它不仅包括为自己生活需要购买物品的人,也包括为了收藏、保存、送人等需要而购买商品,以及替家人、朋友购买物品,代理他人购买生活用品●医疗纠纷中的患者是否是消费者?9《经济法学》的人。消费者首先是与制造者相区别的。在商品交易领域,消费者又是与商人相区别的概念。消费者购买或者接受某种商品或者服务不是为了交易,而是为了自己利用。因此所谓消费者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对于该定义可表述为:对此概念要作严格的解释:1、消费目的是为了个人生活消费需要;2、既包括购买

5、者又包括使用者;3、只能是个人。在我国,关于消费者是仅限于自然人还是包括单位的问题,理论界与地方性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存在重大的差异。理论界大多数学者认为,“所谓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梁慧星:《关于消法四十九条的解释适用》);只有少数学者,赞同单位也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主张单位是消费者的学者们的主要理由是:单位并非终极消费的主体。其作为自然人的集合体,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目的是为了单位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利益,归根到底自然人仍是终极消费的主体。此外,将单位列为消费者容易滋生腐败。

6、因为《消法》规定了“假一罚二”的惩罚性赔偿原则,如果将单位视为消费者,则可能导致单位采购人员和主管人员在“赔偿的归己,损失的归单位”问题上做文章,最终产生腐败。然而,我国各地的地方性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却几乎一致地认为单位也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例如,《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本条例所称的消费者,是指为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另外湖南省、江西省、黑龙江省、贵州省、河南省、深圳经济特区、海南省也都认为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事实

7、上,在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时候,关于单位消费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就存在争议。当时有一种观点认为,单位也要消费,单位因消费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也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以便得到更充分的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适用于公民而不适用单位,单位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可以适用经济合同法。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指的“消费者”原则上仅限于自然人,不应当包括单位。单位因消费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应当受合同法调整,而不应当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其原因在于:第一,9《经济法学》消费者权益

8、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来看,其是为了保护现代消费社会中的弱者而产生的。将消费者的范围局限于个体社会成员是基于对个体社会成员弱者地位的认识。《消法》之所以要对消费者给予特殊保护,主要就是因为消费者是弱者。正是因为消费者是个人而不是单位,在交易中往往处于一种弱势地位,这种弱势地位表现在:一方面,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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