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涉核人员办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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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战涉核人员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052018—2017云南省西畴县民政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参战涉核人员许可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西畴县辖区内的参战参核人员(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且参加过一江山岛作战、川甘青藏滇地区平叛作战、炮击金门作战、中缅边境勘界警卫作战、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八六海战、崇武以东海战、援越抗美作战、援老抗美作战、珍宝岛自卫反击作战、西沙群岛自卫反击作战、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老山者阴山对越防御作战、南沙群岛自卫反击作战等所规定的“十四种战役”之一的或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二、办理依据根据《关于开展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调查摸底和身份认定

2、工作的通知》云民优【2007】4号文件规定,对参加过十四类战役之一的或者8023部队人员,同时服兵役档案内有参战(涉核)记录的,可以认定为参战退役人员。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民政局。四、审批条件1.《申请书》1份;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3.退伍证或者军人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1份;4.《云南省部分军队退役等人员登记审核表》原件1份;5.参战、涉核材料(以档案记录为准);6.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7.以上材料小于A4纸的,需要用A4纸粘贴。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民政局五楼优抚安置股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2:3

3、0-5:30(节假日除外)地址:西洒镇金玉路31号(西畴南方电网城区营业厅旁边)交通方式:1、市内可乘公交车塘房丫口到(供销社下车)县委塘房丫口(农业银行下车)县委2、市内可乘公交车塘房丫口到(供销社下车)县一中塘房丫口(农业银行下车)县一中六、申请材料参战涉核许可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新办延期变更1《申请书》原件1√√√2户口簿和身份证各√√√原件、复印件13退伍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复印件1√√√4《云南省部分军队退役等人员登记审核表》原件1√√√5原始参战、涉核记录原件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按季度上报,受理期

4、限为5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民政局五楼优抚安置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2)网络提交。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民政局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

5、向其发送《受理情况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15日内向其发送《补正材料通知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考核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受委托的机构组织考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申请单位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四)审批发证西畴县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

6、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64093.网络咨询。http://www.xzsp.ynws.gov.cn(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由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通知村委会审批人员,再由村委会通知当事人。(五

7、)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电话投诉:(0876)7622633。网上投诉:http://www.xzsp.ynws.gov.cn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通讯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邮政编码:663500。(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向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http://www.xzsp.ynw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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