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0042637
大小:20.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0-09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属于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制度。第三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学校保卫处、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第四条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保卫处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五条 学院内部安全
2、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第六条学校保卫处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
3、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六)教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场、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处理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第七条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
4、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第八条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第二章 处罚officiallyestablishedonJuly1,2013,Yibincity,formerlyknownasthebus,integratedoriginalrongzhoubuscompanyinYibincityandMetrobuscompany,formedonlyinYibincityofaState-ownedpublict
5、ransportenterprises,thecompanyconsistsofoneortwo,thirdDivision.Integrationofpublictransportservicesisnotyetestablished 第六条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一)通报批评;(二)赔偿损失;(三)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
6、,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第十一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烧公私物品,影响他人
7、工作、学习、休息者;(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练习自行车或进行其他不宜活动而不听劝阻者;(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七)携带弹弓、汽枪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第八条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
8、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第九条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