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探讨与研究

湖南省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探讨与研究

ID:20007813

大小:32.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09

湖南省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探讨与研究_第1页
湖南省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探讨与研究_第2页
湖南省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探讨与研究_第3页
湖南省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探讨与研究_第4页
湖南省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探讨与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湖南省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探讨与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积分都是垃圾撒旦发生发大水范德萨发撒旦湖南省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提高社会信用,维护市场经济有序进行,促进非现金支付体系的安全高效运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余额的,为空头支票。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以下简称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违规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人民银行省内各分支机构负责对辖

2、区内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开户银行为空头支票的举报行。使用支付密码器的银行,其系统内交易行发现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由出票人开户银行统一向人民银行举报。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原则上不指定专门的罚款代收机构,湖南省内所有能办理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都是空头支票罚款的受理银行,应将款项及时就地全额上缴中央金库。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是指省内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决定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人民币罚款;各县支行决定的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人民币罚款。  第二章处罚程

3、序  第七条举报。出票人开户银行发现出票人签发支票的票面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银行的实有存款余额,或者支票上的印鉴与其预留银行印鉴不符,应填制《空头支票报告书》,同时将以下资料加盖银行业务公章、会计主管和报告经办人名章,并注明受理时间,于当日至迟次日(节假日顺延)报送人民银行。  (一)在出票人开户银行(或系统交易行)直接提示付款,发现账户余额不足,提交支票、进账单复印件,并在支票复印件上注明“当前账户余额**元,不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系空头支票。”由持票人写明“情况属实”,并出示身份证件,记录身份证号码。出票人开

4、户银行行内系统能够取得实时账户余额信息的,应打印该账户余额信息。  (二)在收款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发现账户余额不足,提交支票复印件,提入票据清单,同城票据退票单,出票人开户银行行内系统能够取得实时账户余额的账户余额信息的,应打印该账户余额信息或者其它足以证明该账户时点余额不足的资料。  (三)出票人开户银行支票上的印鉴与其预留银行印鉴不符,提交支票复印件及预留银行印鉴复印件。  第八条立案。人民银行收到《空头支票报告书》之日,经审核,认为可能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予以立案。  第九条调查取证

5、。人民银行认为证据需补充核实的,应在立案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调查时,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中国人民银行执法证》和介绍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如需询问当事人应作好调查笔录,并交当事人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应由当事人逐页签名或盖章,检查人员也应在笔录末页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后签字。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应由出证人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审核。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制作《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包括以下内容: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

6、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支付结算部门应将《告知书》、调查报告、相关证据及其他材料移交法律事务工作部门审核。经审核,法律事务工作部门对提出的建议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签署同意意见,并将材料退回。  违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注销立案,并将材料退回。  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的以及程序不合法的,应按有关规定完善后重新审核。  第十一条送达。人民银行将《告知书》及法律事务部门的意见一并报主管行长批准后,将《告知书》通知出票人开户银

7、行,开户银行收到人民银行《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填制《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的,适用留置送达方式,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送达回证》应于当日至迟次日(节假日顺延)送交人民银行。  第十二条申辩。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材料提交人民银行。  第十三条听证。当事人对于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要求组织听证的,应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人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

8、听证的理由和要求。人民银行应组织听证。出票人开户银行应将《听证通知书》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将《送达回执》于当日至迟次日(节假日顺延)送交人民银行。  听证由人民银行法律事务工作部门组织。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参加。听证结束后,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听证报告、听证笔录及听证取得的证据,一并报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委员会。  第十四条决定。人民银行在开户银行送达《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